4月20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残联联合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加快解决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递送问题,9个部门和单位将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对困境儿童的综合施策、有效保障,着力做好以下7件事。
一是 尽快建立翔实工作台账。 迅速进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摸底排查,2017年7月底之前,完成按人建档立卡、信息统计建库和上报工作,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 抓紧细化政策措施。 已经实施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全面深入落实工作;对《实施意见》新明确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各地具体实施办法。 三是切实做好制度机制建设工作。 推动建立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和面向城乡困境儿童的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四是 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将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相联系,各有侧重、统筹推进、协调做好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五是 全面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2018年底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福利服务站建设。2017年,各省辖市至少选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20个,省直管县(市)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试点,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10个,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示范性“儿童之家”要达到500个;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一名儿童福利主任或儿童福利督导员。 六是 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功能作用。 “儿童之家”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最后一公里”递送的大本营和服务资源配置的转介地,依托村(居)委会建立“儿童之家”,面向辖区儿童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办公和儿童文体娱乐设施设备,宣传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及时了解并收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情况,帮助家庭办理相应的救助保障或向有关部门提供转介服务,开展各种有益的儿童活动,指导家庭提升儿童养育、教育和监护能力,提供基本儿童福利关爱服务。 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在加强学习与部署,强化载体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深入实施,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爱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让尊重和关爱保护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