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3名县处级干部受处分 中储粮原副主任获刑5年

13.04.2016  09:29

  □记者 侯梦菲

  本报讯 近日,郑州市纪委通报了3名县处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情况。

  ●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原副主任姜立华被开除党籍

  近日,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原副主任姜立华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姜立华在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已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正县级干部李永民被“双开

  日前,郑州市纪委对郑州市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处正县级干部李永民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永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永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勇被“双开

  近日,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勇(副处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马勇在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任职期间,单位收受贿赂,已被宝丰县人民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