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获批国家级加工贸易示范地 郑州造获金字招牌
14.04.2016 10:06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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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月10日郑洛新获批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4月12日,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下发通知,认定郑州成为国家级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以下简称加工贸易示范地),示范期两年。□东方今报记者 李凌/文 邱琦/图
什么是加工贸易示范地?
通知指出,培育和建设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是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要加强对承接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积极有效推动承接转移工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谷建全介绍,“除了强化发展规划引导外,加工贸易示范地的主要职责是承接产业转移。因此要求示范地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员工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基金等,促进改善各类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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