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可批准或注销物业公司 官网公示

01.09.2014  12:29

今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将代为行使该区三级及以下物业资质管理权。8月29日,此消息在郑州市房管局官网进行公示。

根据公示内容,该区此项管理权所包括的受理(登记)、审核、最后审批(批准)、注销四个环节的业务,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不再接手,而是全程委托给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委托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