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9.06.2016  00:01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执行)之规定,现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

项目概要: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途经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区,新乡市及所属原阳县、平原新区、新乡县、高新区、红旗区、牧野区、卫辉市,鹤壁市浚县,省直管县滑县,安阳市内黄县,濮阳市及所属濮阳县、华龙区、清丰县、南乐县至豫鲁省界,线路正线长度约237km。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设计时速350km/h,全线共设车站8个(含既有郑州东站)。

本工程概算总额为4172204.22万元,建设总工期为4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态、噪声、振动、扬尘、污水、固体废物等方面,以及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将逐渐变小直至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列车运行噪声、振动影响、列车运行产生的电磁干扰对电视收看的影响,沿线车站产生的污水,车站办公产生固体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生态、噪声影响,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噪声等影响。

运营期通过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电磁干扰预留收视补偿费,牵引变电所、通信GSM-R基站优化选址,保证一定的控制距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储存;工程固体废物交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工程施工、运营期生产作业将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生态、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在工程穿越各环境敏感区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严格落实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示期间在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ec-cn.com.cn/)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3.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期限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指工程涉及的沿线区域。

根据本工程的环境影响特点,公众主要指线路所经区域政府、居民、沿线学校的工作人员、居民、教师、学生以及其他对工程建设感兴趣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CBD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     邮编:450000

联系人:翟工      电话:0371-6068528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60号

联系人:焦工  电话:0371-60802824  邮编:450001     

Email: [email protected]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