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新政征求意见

26.04.2018  07:33

  4月25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征求意见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很多人抱怨公积金贷款效率不高。今后,这一顽疾或将缓解。据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精简贷款申请材料,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在职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贷款受理及审批手续。

据介绍,销售商品住房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充分尊重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不得以提高购房价格、减少价格折扣、先行垫付贷款资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条件,从而阻挠或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不得抑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导或变相引导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

职工需要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磊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