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一批集体土地租赁试点!选址郑东新区和白沙
今年7月底,郑州成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8月份,住建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郑州又被列入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这让不少人开始期待郑州租赁住房的供应。
历时三个月,今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将选取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作为郑州市的第一批试点区域。初期计划五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式住房试点,采取 国资控股公司与集体建设用地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租赁式住房平台公司的方式推动该项工作实施。
试点范围:
根据郑东新区各类域外迁入产业 企业较多,本地及外来人才自住房、租赁住房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早期动迁的有关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强烈建设意愿 、自有资金来源,区域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初步选定龙子湖北部区域和白沙园区区域设立五个项目,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建立租赁住房检测盒监管机制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管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探索建立租 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有 形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的同时,搭建统一的网上租赁平台。
为了维护租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将同时设立集体租赁住房使用黑名单,定期对违约个人及单位相关违约信息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降低其 信用等级,使用金融制裁手段有效制止违约行为。
承租人权利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居住满 三年后享受规定的郑州市市民待遇及社会保障机制。
据了解,集体租赁住房用地是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只用于租赁的住房。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也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开通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这一新的用途途径。能够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长效机制,对完善房地产健康稳定的长效机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文件原文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