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禁止工程肢解转包 负责人终身对工程质量负责
25.04.2016 09:05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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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解工程,变相分包,偷工减料,导致“楼脆脆”、“楼歪歪”?今后,郑州市将明文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肢解转包。4月22日上午,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面修订的《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包括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转包,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等条款。□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 见习记者 靳亚东/文 记者 沈翔/图
让承包方垫资可能罚款10万~20万元
工程建设中,巧立名目,肢解转包?草案中明确禁止。
建设工程发包要禁止下列行为:
要求承包人垫资的;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等行为。对于有上述行为的发包单位,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以下转包行为也被明确禁止: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或者以合作、联营等形式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对于有上述行为的分包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5%以上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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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201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