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郑州“沙老大” :自称被沙老大欺负打击同行

18.10.2014  14:05

敢带十余人持棍棒与竞争者街头火拼,日常中却会故意示弱,报警称遭遇其他“沙老大”欺负;硬暴力是他们的后盾,但却轻易不会使用,更多地采用“软暴力”手段……长期以来,“沙老大”以一种“钻空子式”的生存哲学,逃避警方的打击。

过去,不少“沙老大”认为,如果“犯的事”情节不恶劣,危害程度不很大,够不上刑事案件,就不要紧。而治安处罚往往不疼不痒,避过风头后垄断生意还能接着做。不过,“沙老大”自认的这一套生存哲学,今后恐怕就不那么灵光了。

遭遇沙霸:受害者中竟有民警

饱受“沙老大”压榨,受害者中不仅有普通市民,甚至还有民警。

专案组一名民警认为,这些民警以业主身份出现,遇到“沙老大”,不想采用过激手段去解决问题,被人指责为“搞特权”,只能忍受。

曾担任过郑州某派出所所长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曾两次遇到“沙老大”。在没有亮明身份时,对方均对其进行阻拦。当其亮出警官证,声称要报警,和对方一起去派出所说事儿时,对方才有所收敛,摆出一副宽容的态度——“这一次就算了,你进去吧。”

专案组民警表示,若遇上态度强硬的业主坚持自行从外面购沙,“沙老大”一般不会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转而去为难装修人员、运沙者。在三全路上的一个小区,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就曾与“沙老大”发生冲突,结果被打伤。

贼喊捉贼:“沙老大”一天报警十多次

在调查王涛团伙时,郑州警方统计后发现,这一两年间涉及到该团伙的报警次数,一共有270余起。其中,绝大多数是团伙成员报的警,内容大同小异——他们被其他“沙老大”欺负了。

“这属于贼喊捉贼。”民警刘涛认为,该团伙成员是在故意示弱,避免引来警方打击。早些年,“沙老大”多以武力打天下。如今,一些“沙老大”明显钻研过法律,他们虽有暴力作为后盾,但轻易不用。更多使用“软暴力”手段,包括言语威胁、扎轮胎、堵锁眼等。

俗话讲,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种“沙老大”让民警很头痛,治安处罚,不疼不痒,但又够不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民警介绍说,以李东团伙为例,其团伙插手大沙生意时,往往“先礼后兵”。和其他沙贩谈不拢合作后,团伙成员会极力挑衅,引诱对方动手。然后报警称被殴打,最多的一天能报警十余次,“反侦查经验很丰富,作案手段也非常隐蔽。”

取证犯难有的受害者不敢站出来说话

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派出所在办理涉及“沙老大”的案件时,如果情节不恶劣,行为不过激,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后果,警方多采取调解的方式,并没有上报到刑侦部门,“即便处罚,治安拘留的都很少”。

以李东团伙为例,该团伙成员在农业路某小区与其他沙贩发生冲突后,警方当时就做了调解处理,最后对方还赔偿了该团伙成员1000元。

此外,“沙老大”难打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取证难。很多受害者不愿作证。在调查中,一名民警从下午做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受害者才被民警的坚持打动。该受害者讲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一定要给我保密身份”。

警方说法只要敢阻拦业主购沙就要受处罚

随着专项行动的开展,9月初,郑州警方依法制定了查处“非法控制新建小区建材”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意见,俗称打击细则。

警方表示,打击细则的一大特点,就是将“沙老大”的“阻拦行为”囊括进来。只要胆敢阻挠业主自行购沙,警方都可以进行处罚。

此外,细则中,还有警方对类似案件刑事立案的各项标准。比如,如果“沙老大”垄断小区建材销售,经营中以少充多,以次充好,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强迫居民购买,居民自购建材不得入内,其强迫购买交易价格、获利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警方可按照刑法强迫交易罪第一款强买强卖商品立案查处。

专案组民警刘涛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某种程度上督促警方出台打击细则,这会让民警处理此类案件时“心里更有谱”。

除一些成规模的“沙老大”团伙外,个别村民、村霸形成的“沙老大”,与“沙老大”相勾结的物业人员,也将是警方下一步的打击重点。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