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无社区接管小区不止一个

15.04.2017  07:52

  郑州的城开绿园小区交房一年多了,至今仍无社区接管,数百名业主办事遇阻。昨天,大河报A06版对此进行了报道,而记者了解,建成后无社区接管的新建小区,在郑州不止一个。有市民发出疑问:这个问题背后是相关部门的权责划分不清,还是相关单位有利益博弈?

走访|近几年多个新建小区出现类似问题

无社区接管的新建小区,还有位于郑州农业路与朱屯东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小区。该小区也在中原区辖区内。

该小区于去年底交房,但至今三个多月了,仍无社区接管。业主霍先生说,“我前几天打电话给派出所,对方说没有社区接管的话,没法落户。问了街道办事处,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也在等通知’。”霍先生说,他实在搞不懂街道办事处在等谁的通知。

4月1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名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事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中,届时该小区会成立新的社区,但是新社区的成立可能要等到今年下半年了,新社区的名字叫啥现在也不清楚。

除了这个小区和城开绿园小区外,近几年郑州出现过多个新建小区找不到社区接管的问题。比如位于惠济区金杯路附近的一个小区,业主入住的前两年,一直未纳入社区管理,经过街道办事处、社区多次和小区开发商交涉,在社区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后,小区才有了社区接管。2013年,位于中原区沁河路一个小区,因为没给社区提供办公用房,也曾被社区拒绝接管,居民办事受阻。

疑问|因社区办公用房引发的利益博弈?

记者了解,在这些找不到“组织”的新建小区中,大多是因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开发商之间因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纠缠不清所致。

那么,按规定,开发商需要给社区提供多大的办公用房呢?2012年7月,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依靠群众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其中规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在3000户左右,新建住宅区达到组建社区规模、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独立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必须同时规划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用房或按照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用房,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

意见》还规定,不够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其社区综合用房必须按照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由国土、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开发商负责建设,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过,对于未能提供办公用房的小区或者达不到成立新社区条件的小区,该由哪个部门指定其接管社区,该《意见》中并未明确。

一名知情人士称,新建小区无社区接管问题,表面上看是相关部门因为权责不清而推诿扯皮,其实背后是一场利益博弈。开发商为了利益,不愿无偿提供办公用房,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于种种考虑,也是据理力争。

进展|市民政局:将与中原区协调解决

昨天,郑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郑州也有其他小区遇到过这个问题,很多是因为开发商未能给社区提供一定的办公用房。

该负责人称,解决新建小区无社区接管一事,主体责任单位是各区的区政府,对于这两个小区无社区接管一事,该局将与中原区进行沟通,协调其解决好此事,防止类似问题再发。

对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经常因办公用房问题与开发商起争执,有市民建议,虽然相关文件有规定说开发商需要提供社区办公用房,但为了防止这些办公用房被移作他用,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应该及时向居民公示这些办公用房的用途,这样可以消除开发商的疑虑。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