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6日,是郑州市第10个“慈善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办公厅专门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郑州慈善总会做了认真研究和部署。近日,本报记者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专题采访了郑州慈善总会负责人。现将采访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以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做好工作。
问:如何把握目前发展机遇,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
答: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这是1949年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之后省、市人民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将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希望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机关、社会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实施《慈善法》,学习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慈善意识。要熟记法律条文,掌握基本规则,积极传播慈善文化,主动投身慈善事业,促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兴善、依法管善、健康有序的新态势。 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慈善事业,踊跃参加“慈善日”活动。各级干部和企业家,要深刻认识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担当慈善先锋,做好为民表率。
问: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2007年,经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定于每年10月16日为“郑州慈善日”。这是我市慈善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 是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起点。10年来,每年“慈善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市民政局大力支持,市慈善总会精心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募集善款8.66亿元,广泛开展“安老、扶孤、助学、济困”等各类救助活动,受益群众达到上千万人次。尤其是2014年以来,每年募捐款额平均增加3000万元左右,2016年度达到1.73亿元。我市荣获13个“中华慈善奖项”、“中国政府推动奖”、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等荣誉称号。
发展慈善事业,开展“慈善日”活动,不仅挖掘了慈善资源,畅通了慈善渠道,募集了更多慈善资金,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唤起了社会爱心,彰显了慈善精神,培育了慈善文化,扩大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和人员数量,对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郑州做出了重大贡献。
问:郑州慈善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其中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答:可以概括为“十个一”,即:一是有一个十分重视支持的市级党政领导小组;二是有一个专职稳定的慈善组织机构;三是有一系列独到新颖的慈善理念和工作思路;四是有一支积极热情的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五是有一张建到基层的慈善工作网络;六是有一个隆重高效的“郑州慈善日”;七是有一群大善义举的爱心企业家队伍;八是有一批务实见效的慈善基金项目;九是有一套严格管用的慈善监督机制;十是有一个持续升温的慈善宣传舆论氛围。
问:市委、市政府对开展2017年“慈善日”活动有哪些指示和要求?
答:市领导对慈善工作很重视,不断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具体要求是:(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和社会团体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站在增强党性、崇尚道德、尊法执法、关怀民生的高度,对慈善工作做到真重视、亲自抓、担责任、做表率、抓根本、办实事。要增强实施《慈善法》、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慈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本着依法组织、全员参与、鼓励奉献、捐款自愿的原则,结合今年各项新政策、新法规的要求,抓紧研究谋划,积极动员部署,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及早开展募捐活动,将市委、市政府“慈善日”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有下属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机关、团体,要引导指导所有单位和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郑州慈善日”活动中来。(二)机关干部要做表率。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争取更多的干部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实现人人行动,全员参与,鼓励多捐,兴起全民慈善热潮。善款的募集工作本着广泛发动、依法组织、全员参与、鼓励奉献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出相当于1天的经费开支或节约的经费;提倡各类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提倡在职干部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提倡无固定收入的城乡居民每人捐1元钱;提倡学生捐出1天的零花钱;鼓励企业、社会各界和个人以专项救助基金、定向捐赠救助基金、留本捐息等形式进行慈善捐赠。(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领导同志要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动员部署慈善捐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慈善日”活动期间的各类慈行善举和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慈善日”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问:今年“慈善日”市里计划开展哪几项具体活动?
答:大体安排以下10项活动:一是“精准扶贫·健康中原”大型公益慈善帮扶活动;二是启动公共场所现场急救标准化建设工程公益慈善项目;三是“中华慈善日 我们在行动”第三届郑州慈善嘉年华盛会暨第二届中华慈善日广场庆祝活动;四是第四届“郑州慈善大奖”评选表彰活动;五是贫困群体重大疾病集中救助活动;六是“海峡两岸·磨心励志”夏令营活动;七是“金秋助学”系列活动;八是开展全民“慈善一小时”活动;九是2017“传递温暖·呵护夕阳”大学生担任养老护理员慈善项目感悟分享会;十是“大爱之城”爱心主播团志愿者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富有成效的慈善活动。关于总结表彰,目前正在做筹备工作,拟定表彰工作方案,对“慈善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此提升广大慈善家和慈善先进单位的荣誉地位,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培育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
问:如何更好地规范慈善善款归口上缴工作,发挥善款的应有作用?
答:为避免多头募捐、重复募捐,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捐赠的款项,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直接交给郑州慈善总会。各县(市、区)、开发区所辖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慈善总会统一接收、自主管理。根据志愿,欢迎全市乃至全省民营企业和个人大户直接向郑州慈善总会捐赠。对于“慈善日”活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慈善专项救助活动。按照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需求、捐赠人乐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科学设计慈善救助项目,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各级慈善组织要发挥慈善事业在救急救难、扶贫帮困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体提供不同形式的帮助,切实解决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共享慈善事业发展的成果。
问:今年“慈善日”如何进行捐赠,都有什么形式?
答:一是建立各类慈善基金。包括冠名基金、村级帮扶基金、个人冠名基金等;二是通过郑州慈善网、郑州慈善总会官方微信等“互联网+慈善”的方式;三是开展义拍义卖、定向捐赠、专场捐赠、冠名捐赠、留本付息捐赠等捐赠方式;四是通过捐赠知识产权受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五是开展“家逢喜庆捐善款”活动,如结婚捐、生育捐、庆寿捐、升学捐、毕业捐、公司开张和庆典捐等。
问:如何加强慈善善款的监督管理工作?
答:严格按照《郑州慈善总会章程》和《郑州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由市慈善总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接收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并通过媒体和慈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捐赠及捐款使用情况。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管理,确保捐赠款安全接收、有效使用。活动募集的善款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确保善款用于慈善项目,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操作。善款的接收、管理、使用全程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会计主管部门财务监督、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
问:如何坚持改革、不断创新,保持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答:改革创新慈善事业至关重要。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募捐手段层出不穷,“互联网+慈善”是主流趋势。我们要结合“慈善日”活动,开展网上各类募捐、救助活动,寻求慈善活动的创新措施。互联网线上捐赠、手机移动端支付等方式既方便大众生活,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我们要切实重视,不断扩大网络募捐总量。同时通过与媒体合作探索公益众筹、电商平台推广等形式,提高在新媒体环境下的筹募能力和水平。
郑州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机构作为“慈善日”活动的组织者,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善募、善管、善用”三篇文章,全力打造“阳光慈善”“诚信慈善”。让我们凝聚合力,上下一心,以“慈善日”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跃上一个新的水平。(本报记者 李 娜 通讯员 靳 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