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秋一亿元汽车消费券将于9月24日正式发放!怎么领怎么花都在这儿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侯冰玉
9月22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郑州市金秋汽车消费券将于2022年9月24日上午11时正式发放。资格校验与消费券领取通道将于2022年9月 24日上午11时同步开启。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记者了解到,本期发放汽车消费券总金额总计1亿元,共计1.8万份,分为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两种。
燃油车消费券共8千份,共计4千万元。其中3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3000份,5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2000份,7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3000份。
新能源车消费券共1万份,共计6千万元。其中4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4000份,6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2000份,8000元电子消费券发放4000份。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在郑州市各区县(市)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和企业。购买车辆需在郑州市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
购置燃油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
1.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3000元电子消费券。
2.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至2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5000元电子消费券。
3.购车裸车开票价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可享受7000元电子消费券。
购置新能源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档位设置与燃油车相同,每档比燃油车增加1000元消费券。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申领消费券需符合三个条件:
(一)消费者(个人和企业)须到郑州市各区县(市)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新车选购。
(二)购车发票须为郑州市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2年9月1日0点后至2022年9月30日23点59分前;购车后须在郑州市当地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首次上牌、办理行车证时间须为2022年9月1日0点后至2022年9月30日23点59分前。
(三)个人购车用户的发票、行驶证、郑好办APP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必须完全一致;企业购车用户须登录企业法人“郑好办”账号,并完成企业法人认证,方可进行资格校验。
申领消费券共分为校验和领取两步:
(一)资格校验
1.2022年9月24日11时进入“郑好办”App首页“郑州市金秋促消费活动”专区,点击“1亿汽车消费券”,即可进入活动。校验入口分为个人申报和企业申报两种。
2.个人、企业申报均须填写购买车辆的车牌号(提交校验的车牌号必须为该车辆首次注册登记上牌的车牌号,发生车牌更换后的车牌号无法通过资格校验),企业申报须使用企业法人的个人账号登录,并进行法人认证,选择所绑定的企业(若未绑定企业可以手动进行法人校验添加)。
提示:每名消费者(个人和企业)申请校验的燃油车新车数量不能超过5辆,新能源车新车校验不设数量限制。
3.车牌信息填写完成且核对无误后,点击“资格校验”,点击后即可查看校验状态。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校验失败,可重新填写并提交校验。重新提交校验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23点59分。
提示:为保证校验数据准确,消费者在完成新车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后的第二天,才可进行资格校验;消费者如对资格校验有疑问,请致电郑好办客服:0371-9618956。
(二)消费券领取
1.通过资格校验的消费者,进入“申报记录”页面点击“领取消费券”按钮,系统会将券包推送至郑好办绑定手机号的对应云闪付账号内,用户通过该手机号登录“云闪付”APP即可查看。
2.领取成功后,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下方-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进行查看。
3.若消费者在郑好办提交校验申请的手机号未注册“云闪付”APP,校验通过后仍能成功领取消费券,消费者需在领取成功后,使用提交校验申请的手机号注册“云闪付”APP,完成注册、绑卡流程后在“云闪付”APP中查询使用。
燃油车消费券个人及企业领取上限为5份,新能源车消费券不设领取上限。
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所有支持“云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参与活动商家须具备“云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功能。如有符合活动条件的商家出现无法核销的问题,商家可以通过银联客服电话:95516进行咨询。
电子消费券券包由2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面额的单张消费券组成。
3000元、5000元、7000元燃油车电子消费券包中各包含3张200元燃油车加油专用券,消费者可在中石油、中石化、大桥石化所属郑州市域内加油站网点加油使用,其他额度消费券不限制消费场景。
单张消费券使用时,消费金额须大于消费券面值,例如:200元券需200.01元方可使用。每次结算只可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单笔交易中不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24点,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予以收回。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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