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

04.01.2015  10:05

      由 河南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使广大市民了解郑韩故城遗址知识、宣传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的重要意义,12月31日,我市在炎黄广场举行贯彻实施《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及我市领导王金灿、缑云峰参加。
        郑韩故城遗址是东周时期郑国和 韩国 的都城遗址,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目前世界上同一时期保存最高大、最完整的都城遗址,也是首批国家重点支持的36处大遗址之一。
根据条例规定,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在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设施上涂污、刻画、张贴或者攀爬;在文物本体上垦荒、放牧;种植不符合遗址保护规划的树木;建窑、打井、挖塘、挖洞、挖渠、取土;建墓、立碑;焚烧、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倾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设置商业广告;擅自采矿,排放污染物等。条例还明确规定,因遗址保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