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救助将“一门受理”

08.05.2014  09:46

   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 遇到问题不知道去哪个部门求助,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救助标准……以后遇上这样的情况,市民可以直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去求助;今后,每年5月定为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月”……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得一系列利好消息。

  本月起,国务院最新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哪些救助制度?我市又将有何新举措?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涂擎。

  年底前建成救助信息核对平台

  “实施社会救助,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涂擎表示,我市将力推“阳光救助”。谁享有低保,是否符合规定,这些都将明明白白晒在阳光下。我市规定,在农村低保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低保信息长期公示栏制度,将所有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城市低保方面,我市将加快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年底前,将由公安、工商、税务、民政、房管、住房公积金、人社等多个部门联合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设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

  《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全面规范,首次将事关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托底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形成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如何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获得救助?”涂擎表示,今后,在受理渠道方面,我市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兜底

  针对市民家中突发事件,我市将出台“临时救助办法”,为确实有困难的市民“救急、救难”。

  “比如,有一些市民家庭出现了突发性困难,因大病、灾难等原因突然致贫,政府将致力于为这部分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也就是做到‘兜底’,帮助他们渡过暂时性困难。”涂擎表示。

  据悉,目前该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报市政府进行审批。

编辑:禹亚楠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