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发文,减免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12.2021  15:37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郑州市营商环境,《通知》称,调整郑州市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郑州市内五区以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区域内,工业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170元/平方米调整为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小型仓储类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170元/平方米调整为零。新收费标准有效期2年。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