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三举措助力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
今年以来,郑州市工商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航空港实验区、E贸易、通用航空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为加快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改革、宽准入,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一是 大力推进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市工商局起草、市政府批转执行的《关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统一部署,自2014年3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行企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 二是 稳步推进“先照后证”。2013年9月22日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13﹞201号),其中明确在航空港区除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政府特许经营等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今年,该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将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的决定,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改革。 三是 积极协调争取,高新、经开工商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航空港区注册窗口获得冠省名企业核准权,在全省县级局均属首例,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国际陆港建设和E贸易发展。 四是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和产权证明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率先于2014年2月28日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十项措施》,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作为其中一条重要服务举措,规定允许“一址多照”和同一县(市、区)区域内的“一照多址”、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要求,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五是 扎实有序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以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配套规章实施为契机,提前谋划,率先行动,于9月9日制定印发《郑州市工商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方案》(郑工商文〔2014〕116号),通过召开动员会、企业培训宣讲会、实施分层分类指导等措施确保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局良好。为加快建立部门联动响应的企业信用约束工作机制,起草了郑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意见,拟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薛云伟为召集人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2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4〕283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航空港区工商登记试点改革一周年,航空港区新增内资企业726户、注册资本856211.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68%和420%。其中,以科研技术、商务服务和信息软件传送服务类企业居多,航空偏好型企业落地速度明显加快。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工商局前来学习经验。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84266户,较去年同期增长65.49%;新增注册资本2211.1亿元,是去年同期的4.1倍。目前,郑州市实有正常经营市场主体50.26万户,注册资本总量达到7718.12亿元,企业发展数量、规模均居全省首位。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有58172户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2013年度报告,其中企业已报送27725户,个体已报送30447户。
二、抓服务、提效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 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八项市级重点工作之一的招商引资工作,靠前站位,主动服务,制定出台《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十项措施》,成立长效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商标战略服务、注册监管服务、公平交易监督、合同规范服务、消费维权服务等7个工作组,根据招商进度和企业需求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战略性企业(集团)、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优化发展环境。3月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专门作出批示:请两办公厅通报全市,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的典型,号召各单位学习。4月18日,吴天君书记再次作出批示:市工商局主动服务全市招商工作大局的做法,各单位应效仿,请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推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对市工商局予以通报表彰。市工商局上街分局针对通用航空招商引资,专门设立服务通道,对新设立通用航空招商引资企业提前介入,推行全心、全程、全面“三全”服务和表格一次性发清、受理一次性审清、咨询一次性讲清、材料一次性收清“四清服务”,并积极与金融单位沟通,通过股权出质等方式为企业融资。 二是 提高审批效能。逐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将我局现保留的企业核准登记、户外广告登记、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食品流通许可4项行政审批进行调整归并,集中至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办理,有效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三是 在航空港区试行“独任登记制”。为积极应对注册便利化带来的市场主体“井喷”态势,市工商局制定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促进航空港区发展的工作意见》,在航空港区试行“独任登记制”,简化了登记程序,大力提升了注册登记效能。 四是 服务E贸易发展。对E贸易入驻企业进行认真筛选梳理,发布贴标公告,加强郑州市企业贴标宣传工作,对非郑州市企业按照所属地区分类汇总,留存企业详细信息;强化实地走访和行政指导,引导河南电子口岸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协助工商部门做好入驻企业贴标工作;积极服务中部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郑州工商机场分局牵头担任项目首席服务官,多次与相关部门就园区宣传、招商、项目推介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为入园企业提供最大支持和最优服务,加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目前入驻园区企业高达100余家,其中包括唯品会、苏宁云商、中外运等国内知名企业,河南航投、河南韵达等省内知名企业。
三、抓监管、促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是 加快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以提升郑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目标,倒排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工作试点单位工作,督促郑州市网络商品交易监察支队提前全面完成了“三个中心和一个办事大厅”(电子取证中心、网络搜索中心、网络监管中心、网监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并于3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开展工作,大力规范网络商品交易活动秩序,积极构建立足郑州、辐射全省、影响全国的电子商务监管服务体系。排查本地网监搜索结果信息153693条,筛选甄别入库38917条,导入本地工商注册的企业信息239670条;受理各类投诉127起。 二是 约谈本土电商。11月6日上午,市工商局召集企汇网、世界工厂网、金马钢铁网、百姓商城、郑州云超市等10家河南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议,通报目前网络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行政指导意见,并组织签订《郑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自律承诺书》,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是 开展中原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坚持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重点排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实地核查重点网络市场主体实际经营情况,依法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是 强化专项整治。以省局部署的中原红盾“砺剑”、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等系列行动为抓手,以深入推进网格化精细管理为载体,重拳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侵权违法行为,有力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网格化监管受到《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深度报道,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多次给予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