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昨起全面实施

02.06.2023  06:35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李政文 刘旭娜 摄影

本报讯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便民程度更进一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6月1日起,郑州市开始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也将继续。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在郑州打拼、需要登记结婚或离婚的民众,“办事儿”不用再折腾回老家了。

手捧鲜花,身穿情侣衫,6月1日上午,一位户籍太康县的帅哥和一位户籍扶沟县的美女,在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称赞“又快又便捷”。

这天,是郑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面实施的第一天,金水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等婚姻登记处,均有多对参与“跨省通办”的当事人,有办结婚的,也有办离婚的。

金水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该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43对,其中,“跨省通办”32对,约占22%,办理离婚登记45对,其中“跨省通办”4对,约占9%。“不少办事群众表示,跨省通办方便又高效,少跑了几百公里。”

时光回到2021年6月1日,户口均在商丘的准新人刘女士和朱先生凭着居住证,在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必再折腾回老家领证,成为全省尝到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甜头的第一对新人。相比之下,现如今,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更便民:男女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河南省的,可到郑州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且,不再需要居住证。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2年。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在原来基础上继续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新纳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规定事项,自6月1日起执行。全市所有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县(市、区),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为“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施机关。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后,民众将感受到更多便利——

在实施方式方面,男女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河南省的,可到郑州市任意一个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郑州市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在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方面,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要求,一方户籍地在河南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该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除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另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中,婚姻登记机关只办理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包含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不包含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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