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四环内积存垃圾有偿清运选聘服务单位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06.03.2015  18:41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环境卫生处的委托,就郑州市区四环内积存垃圾有偿清运选聘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区四环内积存垃圾有偿清运选聘服务单位项目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 (2014)C-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市区。

招标内容:垃圾清运机构提供垃圾清运车辆,按照郑州市环境卫生处要求,对市区四环内积存垃圾实施清运。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范围具备垃圾运输条件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5吨载重量自卸车辆不少于10台,15吨载重量自卸车辆不少于8台,重型作业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运输拖车不少于5台);保证车辆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且车辆相关手续齐全。

4、投标方必须满足市区检查发现的积存垃圾应急式清运,做到24小时随时响应并进行清运。

5、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报名时间:2015年03月06日至2015年03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9、报名有关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拥有公告所要求车辆的证明(行驶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3月06日至2015年03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资料售价: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2日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2日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郑州市财政局外网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环境卫生处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4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3841184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

传  真:0371-63976221

郑州市环境卫生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