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方案》健全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监管

18.04.2018  15:23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试行)》,我市将进一步健全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能够“放得开、管得住”。

按照《方案》,我市将创新市场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法定的中介机构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经营过程、信用度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利用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信用评价服务,客观记录并公开交易与消费评价信息,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加强自我约束。

同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者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加快建设完善郑州片区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枢纽、汇聚平台和交互中心,在多部门共同审批、联合审批上实现突破,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打造政府服务特别是审批服务“单一窗口”。还将加快建设“网上督查室”,全面实现对网上政务行为的在线督查、电子督办、实时监管等功能,保障自贸试验区信息化建设有序运行。

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对失信企业实行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准入制度。不仅如此,还要建立郑州片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适合郑州片区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将市场主体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分别对应绿、黄、红、黑不同颜色标记,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