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2013 年、 2014 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1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购置项目;
2、招标内容:服务器、计算机、投影机等等设备购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手机取证设备、电子取证检验工作站、话单分析软件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2标段:电脑数据恢复系统、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信息: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10月10日9时30分
评标地点:郑州鹰城鑫地酒店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吕天真、刘宏、王伟、张军、高淑敏
五、中标信息:
第1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金思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5300元
第2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吾为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65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234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