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项开展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下午,郑州市召开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对学生安全出行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主会场郑州市委常委虎强、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江涛、市教育局局长楚惠东、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保、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市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分会场各县、区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视频动员会上,首先播放了近期郑州市发生的涉及电动车违法引发的死伤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一幕幕因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的惨剧令与会人员唏嘘不已。会上公布了《郑州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指出, 在活动中公安部门 一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因地制宜,通过上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开辟交通安全网上教育“云课堂”、散发传单、摆放展板、致家长公开信、签订安全责任通知书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远距离分流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加强与治安部门联勤联动,统筹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开展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切实提高见警率,为学生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是提升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公安交警部门将再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行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顺畅。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校园周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市文明办将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在活动中教育部门 一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将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并作为每学期“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微信群,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开展“510”安全提醒活动。即:每天放学前5分钟、每周(节假日)离校前10分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提醒,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文明出行系列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将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自觉做到骑行非机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越线停车;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按位停放,不乱停乱放;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开展“安全文明出行”承诺活动。学校要组织学生家长扫描“郑州安全文明出行”二维码(详见附件一),参加“安全文明出行”承诺活;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加“小手拉大手,安全出行我承诺” 活动(详见附件二)。承诺活动要求全员参加,人人承诺,自觉约束,切实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局面。
致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发送“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家长认真履行监管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醒家长重视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客货混装车辆和无保险车辆。
三是加强接送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加强校门值班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
鼓励实行错峰上下学。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探索小黄帽路队制。学校将结合实际探索小黄帽路队制。学校统一制作小黄帽,并要求学生上下学佩戴,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要实行班主任放学负责制,每天放学后,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加强接送学生行为规范督导检查。学校将通过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加强对接送学生行为规范督导检查。在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检查、统计接送学生家长存在的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并定期在学校范围内通报。学校要将接送学生家长行为规范检查情况纳入文明班级、文明家庭考核评价范围,进行综合考核。
在活动中市交通综合治理办公室 一是将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指标。
二是督促市公安交警部门落实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提升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是定期组织实地督导、统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编发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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