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执行公积金使用新政 查处房企违规问题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昨天,大河报记者走访郑州房地产市场发现,不少楼盘称,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市花园路刘庄附近一处刚需楼盘的置业顾问说:“2016年房价大涨之前,郑州是买方市场的时候,售楼部确实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现在楼盘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了。”无独有偶。曹女士在文化路连霍高速附近购买一处小户型住宅。置业顾问也告诉她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郑州某知名房企营销总监白先生分析,公积金下款太慢,有的项目动辄半年,但是又不能明着告诉购房者不能用,所以开发商往往选择积极向购房者推销商业贷款。此外,郑州公积金最多只能贷款60万元,同时和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而郑州房价已经涨上去了,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够,只能走商业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关注到住建部等四部门出台《通知》的新闻,但是现在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执行上述通知,查处违规问题。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今后,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记者王磊通讯员刘泽蕾
原标题:
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开发商不得阻挠、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
郑州将执行新政查处房企违规问题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