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8万买150平大房子却不是自己的,赖着不走管用不?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摄影 许俊文
8万多块,在郑州买了一套150多平米的大房子,真的假的?真!不过,这是十二年前的价格了,且并非正规途径购买的房屋。李女士得了这套"便宜房",说啥也不愿意搬走,哪怕这是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2日,郑州市15家法院集中腾房活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再次来到李女士家中,记者跟随前往现场。
【现场】不愿搬离现场,对抗法院执行被按倒
"我花钱买的房子,凭啥让我搬走!"现场,李女士情绪非常激动,坚决不愿搬离。
随后,李女士儿子也站出来阻碍执行,法院干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其按倒,强行带离现场。
这对母子俩为啥如此强硬?
涉案的这套房屋位于郑州市南阳路165号"心语雅园"小区4号楼。2006年4月7日,李女士以17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该房屋,房屋面积157.14平方米,支付购房款81138元及税费10686元,但未签订购房合同,也未办理过户手续。
2006年7月9日,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河南三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南阳路165号"心语雅园"的16套房产。李女士目前居住的房屋系该16套房产中的一套。
2017年4月11日,李女士向郑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对郑州市南阳路165号"心语雅园"小区4号楼1单元6楼西户的查封。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她再向郑州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亦被驳回。
【案情】俩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房子已被另案执行
河南三星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工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劳务纠纷。2013年10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豫法民二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判令河南三星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河南省工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6027206.96元,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而河南省工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则是此案的申请人。
2014年11月11日,郑州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河南三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被查封、清空的7套房产拍卖、成交,并将该拍卖款项发还申请人,但未能完全实现申请人债权。
2016年初至今,法院依法对查封但未被依法拍卖的剩余9套有住户的房产张贴搬迁公告,其中已有8套房产的住户已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达成协议并处理完毕,尚未达成协议的房产1套,即案外人李女士目前所居住的房产。
针对李女士所居住房产,法院已张贴二次搬迁公告,并与其进行沟通,告知其不予搬离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但李女士未予理会,法院才决定决定强制腾空房屋。
【说法】虽然掏过钱却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李女士损失可寻求另外解决办法
李女士认为房子是自己掏钱买的,但法院却另案执行,这中间的法律点在哪里?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本案中,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李女士未签订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的情形,其异议请求不能成立,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虽然李女士花了钱,但并没有签订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房子的产权并不属于她。
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李女士对抗法院执行,存在法律盲区。可以说,这个房子的强制执行与她的房屋买卖,是两条法律关系,绝对不应该混为一谈。两家公司的纠纷已有法院生效判决,且已进入执行程序,李女士曾经出钱买房的损失,可以另行起诉维权,而不是一味阻挠法院执行。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