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古荥公社影剧院变饭店引关注

07.09.2015  12:05

影院饭庄现状

河南人民剧院、中原影剧院、东方红影剧院,这些曾经给无数郑州人带来欢乐的老影院都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但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57年历史的古荥公社影剧院仍保存完好,且在2009年被公布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日,因“变身”饭店,这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它缘何变成饭店,其使用功能的改变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

1958年为迎接毛主席视察而建

据了解,古荥公社影剧院初建于1958年,是为了迎接毛泽东主席视察古荥公社(后因故取消)而建设,当时称“古荥公社大会堂”。在建立之初,它有两个功能:一是召开干部群众大会,二是作为大食堂供公社社员集体聚餐。古荥公社影剧院在上世纪60年代被扩建过,70年代后期变为影剧院,经常演出电影、戏剧,成为全镇人民唯一的文化娱乐中心,其名称随之变更为“古荥公社影剧院”,沿用至今。

古荥公社影剧院为砖木结构,坐南朝北,由村里的一位木匠设计。该建筑立面为三层楼,面阔34米,进深9米,一层中部为廊,二层为亮窗,三层横砌“古荥公社影剧院”的牌子,顶部装饰有五星红旗。值得一提的是,该建筑的大梁为中国古代比较普遍的木结构大梁。建造该建筑共使用了15根木结构大梁,每根大梁长24米,这在河南建筑史中实属罕见。

人民公社时期,很多人晚上走十几里地来古荥公社影剧院或坐着或站着看戏剧、看电影。在那个年代我们村里能有座电影院,是很值得骄傲的。” 76岁的村民李大爷骄傲地说。到90年代初,随着文化娱乐的方式逐渐增多,来看电影的人越来越少,古荥公社影剧院自然就关门息业了。2008年,因为郑州市北四环的建设,影剧院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据当地人回忆,当时影剧院的墙上已经被喷上了红色的“”字。

多次呼吁保护,老建筑起死回生

8月27日,在古荥镇古荥村,一座三层的黄色建筑巍然矗立,建筑正上方“古荥公社影剧院”7个大字古朴沧桑,然而,更为显眼的是“古荥公社影剧院”正下方挂着的“影院饭庄”的招牌。进入饭店,只见一楼大厅摆着几十张圆桌,二楼是包间。规划要拆的建筑怎么保留下来的,又怎样挂起了“影院饭庄”的招牌?

古荥镇古荥村人谢顺喜从小就在古荥公社影剧院看电影、戏剧,对影剧院有着深厚的感情。“十几年前,我从镇政府那里买下这个影剧院,后来因为影剧院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屋顶多处漏雨,我觉得这样有价值的建筑毁坏下去太可惜,就开始着手对它整修,维修完成之后延续它以前做大食堂的功能,开起了饭店。”谢顺喜语气里满是对老建筑的爱惜。

2008年郑州规划的四环路要从古荥镇经过,古荥公社影剧院被划入拆迁范围。谢顺喜知道该消息之后很焦急,就开始一级一级向政府方面反映,呼吁留下古荥公社影剧院。终于在2009年6月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将古荥公社影剧院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郑州北四环也为此改线让道。

当问及为何将其变成饭店,谢顺喜解释:“古荥公社影剧院后来才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我买的时候它还只是一座普通的建筑,而且十几年前这里就已经是饭店了,继续作为饭店没有什么不合适。”谢顺喜表示,他每年都会请专业的建筑维修人员来维护这座老建筑,也希望能将这座颇有特色,且给村民带来欢乐的影剧院永远地保存下去。

保护与利用中找平衡

对于古荥公社影剧院被公布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后还作为饭店,民众争论不一。有民众质疑,古建筑过去是老百姓文化休闲的主要场所,评为文物保护单位还继续作为饭店经营,合适吗?也有村民表示,像古荥公社影剧院这样的老房子,如果不是作为饭店经营利用起来,也许早就不存在了,所以继续经营下去也未尝不可,而且只有有了收益才有资金修缮老房子。也有网友指出,成为文物保护单位了就应该保护起来,即使利用也应彰显其公益属性,而不应该作为饭店,成了个别商家的摇钱树。

古荥影剧院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后是否可以作为饭店?郑州市文物局遗产办工作人员表示:“文物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和私人产权的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如果改变用途,需要报相关部门批准。私人产权的不可移动文物如果要改变用途,只是需要备案。如果它以前已经是饭店,现在还是饭店,就没有必要备案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即使《文物保护法》中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要有公益性,但如果产权属于个人,其本人确实有一定支配权。

古建筑是需要合理利用起来,否则会毁坏得更快,这毋庸置疑,但是其利用也是有要求的。”郑州大学建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指出,古荥影剧院是梁架为木质结构的建筑,但是作为饭店来经营必然会使用燃气等可燃物,这会给古建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鉴于它以前就是公社电影院,因此作为电影院比较合适。

也有专家建议,古荥公社影剧院的利用应该最大限度发挥文物的文化价值。古荥影剧院是五六十年代的建筑,应该将其作为一个有特色的、具有时代特征的饭店来经营,让人进入其中,就能感受到当时激情澎湃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