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郑州发生电动车火灾188起,发现有人推车上楼咋举报?
推电动自行车上楼和私拉乱扯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都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系违规行为。各地也相继出台专门针对电动车安全的管理办法。
而就在2月8日1时49分许,上海市普陀区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初步认定火灾由放置于卧室内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故障引发。
现在,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还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乱充电的现象?
2月16日,来自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数据显示,过去的2021年,共排查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4万多处。
针对此类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该如何整治?
○走访1:老旧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没了,但乱停现象还有
16日,在郑州市花园路上的花园新村院内,记者看到,该小区属于多层住宅的老旧小区,有几十栋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在地面停放。几乎每个楼栋口外边都停放有非机动车。有的一楼门洞里,也停有电车和自行车。在13号楼门栋口前,两侧停满了电车自行车。
有的楼前用白线施划有停车位,一些非机动车停了进去。但有的楼前没有停车位,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记者随机走访数栋楼发现,倒是没有私拉乱扯电线违规充电的行为。
“小区电动车,要求去充电桩充电。不充电时,可以随意在家门口停放。”在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透露,该小区总共有8个充电桩,100多个充电位置。
“现在天冷,充电桩使用率不高。目前还没有人提充电桩不够用的问题。到晚上下班,有的充电,有的不充,也就错开了。”该物业负责人说,不过,随着天气逐渐变暖,骑电动车人多的话,“我们也考虑增设集中充电的充电桩。但是小区各种消防通道啥的,能用的位置已经很少。比如机动车位就不够用。”
在金明路上的20号院,记者看到,该小区仅两栋楼,非机动车停放也有些乱。有些非机动车停在充电车棚内,也有很多电动车停放在楼前。在一号楼的“消防通道”内,更是停放着多辆电动车和自行车。
同样,在广电南路16号院,也是仅有两栋楼的老旧家属院。院内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放混乱。有的非机动车停在东侧充电车棚,有的停在楼前,有的直接停在一楼门洞里。
以上随机走访的老旧小区,都没有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的现象。
○走访2、电动自行车停于地下车库,有人曾推着电动车上楼
2月16日,家住郑州市惠济区一小区的居民反映,他们小区,电动车停放有些混乱,一部分停放在车棚,一部分却经过地下车库进去,停放到地下车库的公共区域。
大河报记者在该小区地下车库看到,确实有居民把电动自行车停在地下车库的公共区域。
该小区西侧设有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棚,很多居民会去充电棚停放并充电。但也有个别居民晚上会将电动车停在地下车库。
“有天晚上,我们在地下车库看到,一居民正准备将电动车推上楼。”该居民说,他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想办法制止。
为此,他直接给值夜班的物业人员打了电话,希望物业能调取监控,查清是哪一层的居民,及时制止这一行为。
但次日,他再给物业打电话,值班人员已经换了,竟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直至发稿,他说,物业没有给他回复,“自始至终,物业是否调查处理此事都不得而知。”
另据他反映,他们小区地下车库,原来安装有电动车充电装置,但后来那家企业突然消失,充电设备也已撤走,他充的钱还有50元没退,也不知如何退,更不知道找谁去退。
记者搜索发现,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对此有明文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走访3:有的单位家属院,电动车停放充电都很规范
在花园路上的农广花园小区(农业干部学校家属院),记者走访时看到,里边因是单位家属院,管理相对完善。小区南侧设有一个集中充电棚,所有电动车都在里边停放或充电。
小区其他地方没有看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电动车是否允许停地下车库?
大河报记者查阅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看到,第二十八条规定,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并安装匹配的集中充电设施。安装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非机动车充电。其中并没有提到地下车库。
2月16日,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电动车充电,应该是只能在地上,在户外安装充电桩,并不能在地下车库停放或充电,这是不合规范的。
但对于电动车是否可以停放于小区里的地下车库,上述《办法》中并未明确。
对此,也有市民说,目前还没有查到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查到一个江苏省地方标准,目前在地下车库里是否可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好像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但在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站有较大风险。特别是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质量令人担忧,别说充电了,停放都有可能自燃起火,起火后势必殃及周围的车辆。同时,作为一个建筑来说,地下起火是最为危险的一种情形,因为烟和火是向上蔓延的,地下车库如果自动灭火设施管理的不好、防火门没有关,则容易威胁到楼上的人员。
○2021年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8起
2022年2月8日1时49分许,上海市普陀区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初步认定火灾由放置于卧室内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故障引发。死者为该房屋租户。
经初步辨识,引发火灾的锂电池输出电压超过60伏,属于典型的超标电池。
这一事件后,事发小区所属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死亡的3人为2男1女,包括一对夫妻和他们的老乡。3人均从事配送工作,7日到达上海后,当天白天还曾上班,不想却在当晚遭遇不幸。
而就郑州来说,去年一年,由电动车引发火灾的情况如何?主要原因是啥?
2月16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2021年,郑州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8起,接报火警起数连续3年降幅在10%以上。经过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逐年下降。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给出的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是易发火灾的电动车电池是锂电池,锂电池是由正负电极层、电解液、隔膜等薄片卷成或压在一起组成,这种结构稍有破坏就会引发火灾。由于居民楼院基础设施不完善,有的用户私拉线路进行充电,导致裸露在外的线路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线路故障,就会直接引发火灾。同时,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缺少强制性国家标准,一些电池的质量难以保证。
○2021年共排查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4万多处,新增电动车充电库棚705个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居民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问题,主要依靠辖区消防、派出所、治安、社区、巡防、保安、物业等基层基础力量进行联合治理;2021年9月以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起草并下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落实各级、各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指导多种基层力量定期开展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据了解,在上海,既有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连续3年被列入上海为民办实事项目。据上海市房管局消息:2021年计划完成500个建设任务,实际完成561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4800多个既有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约占全市1.3万余个小区的37%。
那么,去年一年,郑州情况又如何?
2月16日,来自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消息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共检查小区18660个,排查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40716处,开展电动车治理联合检查2169次,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2977个,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705个,完善消防设施798个。
○发现小区里的电动车充电隐患,咋举报?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此前,郑州市消防支队设有一个火灾隐患举报热线96119(24小时受理)。该热线设置于2011年11月,通过该平台,群众可以投诉举报火灾隐患问题。该平台并未对相关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2月16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早在2021年12月底,“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业务已归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因为按照郑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通知要求,“96119”火灾举报投诉热线于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
16日,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当居民在小区内看到电动车不规范的充电现象时,也可以先反映给物业,让物业督促相关业主进行整改。如果拒不整改,还可以向该热线进行举报。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对于有物业或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主管单位、物业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或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如碰到违法充电、违规停放等现象可以向辖区办事处、社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反映。
○“蓝朋友”拍河南方言版MV,警示“电车在室内充电”危险,最高可罚一万
电动车放楼道充电易引发致命危险?
对此,大河报记者搜索发现,外地曾有消防员实景模拟演示其危险性。场景是,当经过处理的电动车开始冒烟起火,60秒后车辆就已面目全非,整个7层楼道被黑烟弥漫,4分钟后,楼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安全上限10倍,逃生几率渺茫。
由此,郑州消防员也再次提示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电动车不要在楼内充电!更不要推到楼上家中的室内充电。这都是很危险的举动。
而就在2月14日,为更鲜活生动地警示大家,河南消防推出方言版MV《WAVE》。
“嘿,你弄啥?电动车又要推家?”
“唉,老师儿,你过来。你说你想干啥?”
“啥,充电?”
“不在乎消防安全,那就接受罚款,最高可罚一万。”
该MV中,河南消防“蓝朋友”用诙谐幽默的方言提醒您:“电动车不要在室内充电!危险!”
上海电车电池引发火灾后,2月11日,河南消防也在其官微发出提醒,电动车一定不要在室内充电!
这次,再一次警示我们,要从源头预防群租房火灾。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作为租客,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春节过后返程务工,请务必注意出租屋消防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宁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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