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利用网聊工具犯罪 涉嫌诈骗、强奸罪的约占一半

05.06.2014  08:49

  网络社交,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其中也暗藏凶险。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利用微信、QQ、陌陌、微博等新型网络聊天工具实施犯罪的案件,郑州市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87件,涉及175人。

  其中,年轻女孩、少妇、“有财”男青年成三大受害主体。

   案件统计

  利用网聊工具犯罪 涉嫌诈骗、强奸罪的约占一半

  昨日,郑州市检察机关通报了去年以来利用新型网络聊天工具实施犯罪的总体情况。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郑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该类案件87件,被告人175名,共有受害人254名。这些案件涉嫌的罪名有10种,其中诈骗罪和强奸罪的案件数约占总案件数的一半。

  据检方透露,这些被告人多是以虚构身份、地位和财富等作为诱惑,进而实施犯罪。他们或虚构姓名、年龄、职业、经济实力,或隐瞒婚姻家庭状况打着谈恋爱结婚的幌子,进行自我包装。

  “这类人,通常会在头像、相册中展示其生活的富裕和高品位。豪车、名表、高级度假地等是常见内容,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与迷惑性。”一位检察官说。

   受害分析

  有需求被钻空子型:提供有偿删帖30次 非法经营数额超54万元

  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表现形式主要分为偶发型、预谋型和报复型。

  其中预谋型犯罪数量较大,占据总案件数的一半以上,被告人岳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未取得删除和转帖互联网公共信息资质和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利用QQ、微博、论坛等联系客户,通过支付宝或银行转账收取费用,在百度、天涯等公共网站中为他人提供有偿删帖,先后进行删帖交易30次,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4万元。

  “这类案件多是利用聊天工具,或约受害人见面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或通过获取受害人私密照片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或发送广告招揽非法业务。犯罪目的非常明确。”办案人员分析。

   禁不住诱惑型:“酒托女”专门诱骗男青年高价消费

  检方特意提到了孙某等5人团伙诈骗一案。在这个团伙中,孙某作为酒托头目负责招募“酒托女”,而马某冒充女性利用微信、QQ等与受害男青年搭讪聊天,之后由王某等“酒托女”出面与“上钩”的男青年见面,诱骗男青年到“咖啡简餐”咖啡馆内高价消费自行勾兑的低价红酒、套餐等,诈骗钱财。

  同时,团伙中还有靳某负责保护“酒托女”安全,并处理受害人拒不付账的情况。他们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形成了一个比较固定的“酒托”诈骗犯罪团伙。

编辑:岳文帅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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