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租车司机门槛提高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06.05.2016  10:18

  记者昨日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6月1日起将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调整。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和培训收费均有新变化。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现在的1年变为3年。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刘凌智 通讯员 宋曌杰

  6月1日起 报名条件在原来应有提供材料(文化程度、年龄、驾龄)的基础上,驾驶员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被吊销客运资格证的从吊销之日起已满5年,应参加不少于60个课时的从业资格培训,6月1日起统一按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或补考。在此之前报名或历届考试不合格的学员按原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或补考。

  目前 驾驶员要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只需满足3个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报名条件: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基础知识:考试为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人文地理,地名线路及需掌握的其他相关知识。

  应用能力考核:包括车辆安全检视,设施设备使用,服务规范操作,线路选择及驾驶能力,以及语言沟通能力。

  注:考试方式为计算机和现场实际操作。新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也由原来的1年变为3年。

  6月1日起 参加培训的驾驶员考试内容将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考试合格。

  目前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考试内容只有理论考试,满分为110分,其中包括10分的考勤分数,90分为合格。

   考试内容:增加区域科目考试,需实际操作

   培训费用:科目费用增加,考试费用不变

  目前 培训费用为600元左右,考试费60元。

  6月1日起 培训机构已向市物价部门申请备案,经审核批准,收费标准分三项:全国公共科目(350元/期/人)、区域科目(260元/期/人)和应用能力(550元/期/人)。考试费不变,仍为60元。

  另外,我市今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已逐步开展。出租汽车司机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而累积注册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提醒

   已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受影响

  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驾驶员的区域科目考试成绩仅在考试地所在区域内有效。持有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以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拟从事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申请参加郑州市的区域科目考试。已经持有郑州市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受此次新政策的影响。

  市客运管理处培训办公室主任李明表示,对在岗出租车司机进行继续教育是为了提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的哥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也应由所在的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