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将提高190元 下限不变
□记者王磊
本报讯下个月,单位又该给职工多缴存一些住房公积金了。昨天,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从7月1日起,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每个月最高可以缴存2678元,涨了190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郭春华说,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1159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67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013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月缴存基数的下限均为124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24元。“简单计算下,就是从今年7月1日起到明年6月30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678元,比上一个年度涨了190元;下限是124元,没有变化。”
很多职工没有搞明白自己和单位应该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郭春华说,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郭春华说,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22元。非私有单位缴存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35698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此外,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7533元。如果城镇私有企业缴存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22026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政策
缴存基数一年一调“困难户”可以少缴
据郭春华介绍,按照国家政策,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但公积金缴存年度与我们平常说的年不同,比如这次新规定的缴存年度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她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单位提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生活困难,交不起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少交或缓交。如果有单位不给职工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投诉。对一些拒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该中心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投诉电话(0371)6717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