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七区实施“全域环保禁止令”,14名“违令者”被集中处罚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刘璐璐
保护城区环境,“环保禁制令”一声令下,违者必罚!8月2日上午,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打击违反“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行为现场会正在举行,14名“违令者”被集中处罚,其中2人还被处以拘留决定。
【现场】违反二七区“全域环保禁止令”,14人被集中处罚
郑州市二七区地处郑州市郊城乡结合部,拥有沟沟坎坎纵横交错的特殊地理地貌。此外,二七区及邻近区在建工地较多,部分开发商和拆迁企业,为了各自利益,把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二七区的侯寨乡和马寨镇,以及其他环保空白区域,严重破坏林木生长,侵占土地,污染周边环境。
为遏制此类现象,推动全区环境治理工作纵深开展,去年6月份,二七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实施全域环保禁止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郑州市二七区范围内非法实施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一年来,此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各种倾倒垃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近日,贾某、刘某等14人违反禁止令规定,倾倒渣土垃圾,毁坏了树木,破坏了生态环境,被集中处罚。
为了提升震慑力度,二七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打击违反“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行为现场会,现场宣读违反“环保禁止令”相关人员处理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违反《全域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情节,依照民诉法相关规定,二七法院对擅自同意、组织倾倒垃圾的责任人贾某等4人罚款1万元、对蔺某等3人罚款2万元;对王某等涉案车4名驾驶员各罚款1万元、对车辆所有人江某、付某各罚款30000元。除了罚款,法院还对上列人员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对被处罚人白某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此外,对情节较严重的贾某等2人,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说法】听听法院院长的“心里话”
“也许,你们觉得在村头野外倒个垃圾,对个人来说不算个事,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我们也可以静心算一笔账。”针对被罚人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炅现场对他们说了一番心里话:大量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把一条沟或者几条沟都填满了,再去清理它,非常不易。如果大家都放任不管,几个月就会堆起一座小山。几年后,再移除这些建筑垃圾,往往要花费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元。
王炅说,目前,个别村民和运输公司经营人员根本没有环保意识,利用自己村头空地或者承包的荒山荒沟,利用夜间的便利条件,为了个人蝇头小利,勾结一部分建筑工地和运输公司,将大部分建筑垃圾倾倒在荒沟和农用地上,造成了大量的林木被损坏,无法复植,同时占用大量耕地。“这种行为不仅与当前的环保治理工作不相容,也是一种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王炅介绍,无论是罚款和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警醒社会,教育群众,激活人们的环保意识。二七区法院倡导和大力推行全域环保禁止令制度,打破了传统“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治理方法,直接将环境保护阶段提升至事中甚至是事前,有效阻止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的持续破坏。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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