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污水排放不达标 企业被罚50万元

01.06.2017  07:41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郑州中院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污水排放不达标,企业被罚50万元。

河南商报记者 王琦

5月25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就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而司法是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手段,郑州中院于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通报】

发出64份环保禁止令

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刘祖一介绍,2016年至今年第一季度,郑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资类案件1564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02件,判处犯罪分子222人。

恢复性司法和环保禁止令一直备受关注。根据通报,新密、中牟、登封法院在31起案件中适用恢复性司法的裁判方式,涉及的75名被告人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复植补种树木40416棵;郑州两级法院对64家企业发出了64份环保禁止令,强制污染者停止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案例】

企业未缴纳省环保厅罚款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因污水排放不达标,依据规定,省环保厅对联熹(新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上一个月应缴纳排污费3倍的罚款,共计50万余元。

该处罚决定作出后,该公司未依法缴纳罚款,省环保厅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郑州中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定程序,具备法定执行效力。

最终,联熹(新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排放的废水各项指标不能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从非洲带回象牙制品

获刑2年

李某将从苏丹获取的32枚象牙制品携带至国内。2016年9月8日,李某在郑州火车站经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象牙制品共1.554千克,参考价值为人民币64751元;象牙品种是亚洲象或非洲象的,这两种象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扣押在案的32枚象牙制品、奶粉桶4个,予以没收。二审中,郑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法院依法对其严惩。

(线索提供:付加才)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