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民营医院拖欠房租 病人员工被赶出!
郑州银康医院已人去楼空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田育臣 文图
核心提示丨
12月15日,郑州一家私立医院因欠房租25万元,医院的病人、员工均被赶了出来,而医院领导却失联了,无人出面解决。
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医院工商注册的是一家个人独资公司,但私下却是一家多方合资的股份制公司,如今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却一直没人能站出来解决。目前,医院的员工及部分患者已聘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事件
医院正营业,员工和病人被房东赶出
昨天,投诉人王女士告诉大河报记者,她在郑州银康医院上班半年了,每个月除工资外,医院还管吃管住。但从今年9月开始,医院开始停发员工工资。当时,医院领导开会安抚大家,说当前医院经营出现了困难,但工资一定会照常支付给大家。员工们这才留了下来。
没想到的是,12月15日医院正在营业时,郑州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的内部人员来到医院,说医院欠了房租一直没交,直接进来开始赶人。按照王女士的说法,当天,他们所有员工都被赶了出来,一些正在医院看病的病人也受到同样待遇。“这两天,我只能借宿在朋友家。”王女士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郑州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的郑州银康医院门口,该医院已经人去楼空,偶尔有几名患者过来,但了解情况之后离开。据前来看病的丁女士介绍,去年年底她开始在该医院看病,一年时间已花费1万多元。当时,她还在医院充值了5000元,但没想到的是,钱充了,但病还没看好,医院就关门了。
该医院另一名员工刘先生称,该医院一共约70名员工,医院欠的工资从1个月至4个月不等,仅欠员工工资已上百万元。目前,医院的领导也联系不上,“现在,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有的只能住宾馆,这该由谁来管?”刘先生苦恼地说。
说法
医院欠25万房租一直未交
昨天,郑州市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村第一村民组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2015年6月8日,该村民组与郑州银康医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双方约定,医院应提前支付半年的租金。但截至今年12月15日,该医院欠下2017年度租金余额25万元,2018年度上半年租金90万元也未支付。按照双方约定,该村民组在合同到期前10天,要求医院缴纳欠款及续租租金,但该医院却无人理会。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只能按照双方的协议终止合同,并要求医院将房屋腾空交付。
昨天,记者联系到该医院的总经理谢先生,但谢先生表示,他已于2个月前辞职,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
昨天上午,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显示郑州银康医院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夏和平,成立日期为2016年2月1日。随后,记者联系到夏和平的妻子陈玲娣。她表示,老公今年60多岁,十几年前便因患了脑血栓病而行动不便,根本没能力投资该医院。“当时,是医院的人拿了我老公的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办了营业执照,而此事我也是今年9月才意识到的。”但对于夏和平的相关资料是如何被人拿走,以及为何办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等问题,她表示并不知情。
昨天,记者也见到了夏和平,但他走路踉踉跄跄,说话表述很不清晰,几乎无法沟通。
调查
医院的股东各执一词
陈玲娣说,该医院其实是一个股份制民营医院,医院成立时,三个大股东签订了投资协议。她提供的一份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的《郑州银康医院合作协议书》显示,该医院由河南海华天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天成公司”)、河南良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福公司”)、广州余庆堂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庆堂公司”)合资,医院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华,医院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海华天成公司占股20%,良福公司占股55%,余庆堂公司占股25%。而该协议中的良福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苗修生,海华天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华。
2016年1月30日,良福公司又与陈玲娣签订了关于郑州银康医院项目股份的协议。协议上显示,总合同《郑州银康医院合作协议书》中良福公司占郑州银康医院55%的股份。双方共同协商后,郑州银康医院项目认筹股份为:良福公司占郑州银康医院40%的股份,陈玲娣女士占郑州银康医院15%的股份。
陈玲娣表示,她虽参与了郑州银康医院的股份,但平时并不管理医院,只参与年终分红,医院的经营一直是苗修生、陈海华等大股东在参与。如今,医院经营出了问题,医院员工应该去找医院的大股东苗修生。
但昨天记者联系到苗修生时,他表示,并未参与投资郑州银康医院,自己在医院筹建时只是去“帮忙”,之后就不再直接参与管理和运营了。记者提到协议时,他并没回答。之后,记者查询良福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实为苗修生,但该公司已在2015年8月10日被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随后,陈海华在受访时表示,目前,医院出了问题,各个股东之间相互推脱,没人愿意坐下来谈论这个事,而医院公章等用品被陈玲娣拿走。因此,医院的所有事务才耽搁了下来。
进展
受害人已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
昨天,该医院的员工刘先生表示,谁是医院的大股东,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谁给自己发工资。目前,他们已到金水区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该案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没能受理。目前,他们聘请了律师,已收集相关证据,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辉分析说,从法理上而言,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向法院起诉医院,损失应由医院的法人对其负责。但是,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该公司背后存在隐匿法人的情况。首先,该案件应明确,医院的真实股东是否投资到位,其次要搜集证据,找到控制医院人事、财政等重要事项的实际控制人,这两项内容,对整个案件都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