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审计局四项措施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12.04.2016  20:43

 

          2016年,郏县 审计 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力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审计监督全面到位。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重点,制定了郏县审计局2016年-2020年五年审计规划,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每年审一次,对个别小单位三年轮审一次,确保审计项目计划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二是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将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以点带面,来推进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充分与纪检、组织部门会商研究,按照“离任干部全部安排审计,任中干部抽查审计”的原则,基本实现每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在3年左右全部轮审一遍的目标,达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

三是将预算竣工审计结合,确保投资审计实现全覆盖。出台

了《郏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规定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审计,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项目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投资审计项目申报制度,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政府提出审计请示,经批示后交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以此明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在拨付项目建设工程结算款时,以审计报告为把关依据,确保建设项目100%接受审计监督。

        四是加强内审机构建设,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准备成立郏县内部审计协会,通过抓好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内审人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内审机构的监督作用,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