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遭陌生人尾随偷拍”后续丨报警人:不满意!

24.12.2019  08:1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12月20日,大河报以《小区公共收益不公开普遍存在?》为题,报道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接到业主投诉,到郑州中方园东区采访公共收益问题,刚出小区大门,就与投诉人一起遭遇陌生人尾随偷拍一事。20日,处警的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民警在向记者通报事件调查时透露拍照人身份为农民工,“在中方园小区旁边盖公厕”。报警人刘先生同为被拍照人,他表示对警方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坚决向上级反映!”

处警的尚姓民警告诉记者,接警后,警方对此事进行了慎重调查,18日下午,将当事双方带到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后,就按照程序对拍照人进行了审查,也进行了询问。“当时拍照人没有带身份证,我们就在核实信息,询问情况。后来他的工头也过来了,核实了情况后,我们认为达不到立案条件,才让走的。”该民警表示,拍照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号码警方都进行了核实。

同时,尚姓民警也表示,在拍照动机方面,拍照人的说法与报警人业主刘先生所说有出入,警方留有拍照人的书面材料,但拍照人所述动机不便透露。

该民警表示,首先拍照人是在公共场合拍的照片,又坚决不承认是要拍人的,其次,只拍有一张不涉及隐私的照片。“照片在18日调查事件情况时就当着报警人的面予以删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达不到立案条件。如果后期报警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或者有可能受到侵害,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可以一起去分析、去调查。”

“我对警方目前的处理结果严重抗议!18号报警当天我就一再要求警察调查此次偷拍事件的幕后主使,搞清楚对方的动机。我认为这件事儿有很大的疑点,因为拍摄者叙述的拍摄动机一直在变,在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前,前后给我说了两个理由。我觉得警方有必要深入调查,给我一个说法。”22日中午,中方园东区业主刘先生即报警人告诉记者,他刚从东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领取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刘先生表示,他认为此次偷拍事件不是单纯的偶然事件,“我对此次事件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坚决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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