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南彩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示

11.11.2014  12:42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143

各潜在投标人: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南彩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南彩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在2014年11月1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南彩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143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

一标段、二标段: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

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4、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

丹枫路(开发路——连云路)、南彩路(天泰路——嵩山南路)、丹青路(工人路——西三环)、天云路(贺江路——漓江路)、南溪路(南三环——郑航北路)5条道路施工

二段:

梁庄路(杏贾路——渠南路)、开发路(南三环——环翠路)、贺江路(碧云路——连云路)、南屏路(碧云路——连云路)、连云路(南屏路——漓江路)、石门路(丹青路——长江路)6条道路施工

三标段:

南彩路等11条道路照明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3.  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4.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的300万类似业绩(2份)。

6、外省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备案。

7.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4.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标段不限报标段数量,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四、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施工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查验原件)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原件)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查验原件)

其他要求

1、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查验原件)

2、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的300万类似业绩(2份)。(查验原件)

3、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投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

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盖章要求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36    分

项目管理机构:    4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其他因素: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的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标报价超过五家(不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第2.2.4(1)

36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4分

资源配备计划

0—4分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及安全管理措施

0—3分

施工总平面图

0—3分

施工进度网络图

0—3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0—3分

以上各项如有缺项的,则该项以0分计,依据编制情况,由评委自主进行打分。

2.2.4(2)

4分

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开标时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分)

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出示证书原件、业绩由单位出示资料证明)

(1分)

出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得0.5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得0.5分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出示人员岗位证书原件)(2分)

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质检员五大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项原件得0.4分,此项最高得分2分

2.2.4(3)

40分

投标报价40分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报价基准分为35分,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基准分3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1%在报价基准分35分的基础上的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95%(不含95%)的,每低1%在满分4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综合单价  5分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含五家),各有效投标人所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评委根据每一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从工程量清单中抽取5项清单项目,投标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基准价+5%~-10%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分1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主要材料单价5分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含五家),各有效投标人所报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评委根据该工程中每种材料的价值所占比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选定5项材料。投标人主要材料报价在基准价+5%~-10%范围内的单价,每项材料得1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2.2.4(4) 

其他

评分

标准

服务承诺(0-10分)

1、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0—2分);

2、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0—2分);

3、交工后回访,保修等方面的承诺。(0—2分);

4、工期方面的承诺,能做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做到连续施工。(0—2分);

5、不拖欠农民工资。(0—2分);

注:  1、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

3、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

4、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71225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13203886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4年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