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下发通知:遴选优秀少儿报刊具备七条件可申报

24.03.2016  09:0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优秀少儿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组织推荐优秀少儿报刊,大力开展少儿阅读活动,为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才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通知指出,参加推荐申报的少儿报刊须具备以下7个条件: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倡导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倡民族精神、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内容设置符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审美情趣符合时代趋势和潮流,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坚持真善美,将知识性、艺术性、科学性和教育性相统一,形式新颖,特色鲜明,为广大少年儿童喜闻乐见;规范出版,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编校质量、装帧设计、印制质量良好;重视少儿阅读的载体和形式的创新,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方面作出有益尝试;深入社区、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各种少儿阅读的推广活动。通知特别指出,凡含有教辅内容的报刊以及读者对象不是少年儿童的报刊不得参加推荐。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优秀少儿报刊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在京少儿报刊的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由上述部门汇总审核并盖章后统一寄出,不接受出版单位单独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以寄达日期为准)。相关电子版通知和表格可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