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54号通告:经开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29.03.2022  16:42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开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54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经开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对经开区九龙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龙兴南街以西,梅香路以南,兰心西路以北,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部分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对经开区九龙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龙飞南街、梅香路北侧以西,市场南路以南,兰心路、龙兴南路西侧以北,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全部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确因特定公务需要,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出入封控区、管控区。

本通告的分类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经开区:0371—66777326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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