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儿旧手机藏与小三性爱照 泄奸情遭妻状告

15.07.2014  13:51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已婚男子,3年前因为南下高雄工作,便将旧手机给了未成年儿子使用。不料里面竟有他和小三的暧昧简讯、甚至还有火辣性爱照,却被元配发现了,意外让这起奸情曝光,愤而提告通奸。不料检方调查后,意外发现男子还多劈腿一女,只是因通奸事证不足,3人都获不起诉;妻提民事求偿也因告诉逾期而败诉。
  
  据报道,检警调查发现,该名已婚男子和妻子结婚20年,3年前南下高雄工作,因此便将自己的旧手机寄给未成年的儿子使用。不料妻子却意外发现,丈夫的旧手机内,竟然有和其他女子的暧昧简讯和火辣性爱照。为此她南下丈夫宿舍想一探究竟,竟在他房内看到与陌生女子的出游亲密照、以及女方穿着睡衣和内衣的裸露照。
  
  尽管照片中并未显示女方容貌,但妻子怀疑照片中女子应该就是丈夫的前女友,并已认定丈夫外遇,因此怒告2人通奸。检方调查之后,发现照片中女子并非该名人妻指控的对象,而是另有其人,进而追查男子除了和前女友有暧昧简讯外,还隐瞒自己身分与另名女子交往还出游同宿。
  
  妻子在丈夫手机发现的性爱照,检方认定是网络撷取,因此刑事部分3人获判不起诉。妻子刑事告不成转告民事向3人求偿,但由于她提告超过时效,因此判定她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