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打击违法犯罪 勇做“西城大妈”“朝阳群众”

07.09.2015  09:48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省会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我省郑州警方于9月2日发出公告,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据介绍,此次警方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5类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涉暴恐违法犯罪线索,涉及重大恶性暴力违法犯罪线索,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涉枪涉爆涉刀涉剧毒违法犯罪线索,涉及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一般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现金500元;对举报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现金5000元;对举报特别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现金1万元至10万元。

  据媒体8月31日报道,北京市西城警方充分发挥“西城大妈”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对一批有价值的线索发放奖励110余万元,并对重要敏感线索一事一奖、一案一奖。今年以来,已奖励“西城大妈”1700余人次,奖励金额110余万元。

  比“西城大妈”名气更大的“朝阳群众”,更是在治安防控、反腐反毒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如今,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群众”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可能是商场超市里的保安,可能是路边的志愿者,又或者仅仅是晨练所见的一个个平凡路人。无论是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明星涉毒案件,还是小到路边猜瓜子诈骗的治安警情,因被“朝阳群众”举报而被警方打击惩治的案件已不胜枚举。

  因此,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这样评价他们:“朝阳群众很可爱,因为他们疾恶如仇,耳聪目明;警方工作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不论是案件线索收集还是交通、消防、治安隐患排查,大家都可以来做‘朝阳群众’。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定鼎门警务室民警潘丹勇用自己的实践在发展着身边的“朝阳群众”。他建立了微信群众群,群成员包括小区物业、二手房(车)中介、宾馆、洗浴中心、网吧、幼儿园、学校、快递、超市等单位的人员,市民们发现线索后可以第一时间拍照上传,及时和警务室沟通,凸显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作用。

  “朝阳群众”与“西城大妈”实际上都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的志愿者。同理,反腐领域同样需要无数的“朝阳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违纪违法、贪污腐败案件中,群众举报的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总量也不断攀升,群众举报在反腐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检察机关通报显示,群众举报已经成为各地检察机关深挖贪腐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

  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应该是反腐败的生力军。可事实情况并不是这样,在治安防控和治理腐败上,有关职能部门很忙,而多数群众并没有被发动组织起来。

  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是革命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坚持群众路线,就能保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的成功。历史经验充分表明:党的成长与壮大、革命的胜利与发展,都与群众路线息息相关。当党正确地制定和实行群众路线时,革命就胜利、发展;反之,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失败。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既是我们的路线,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今,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更加广泛的群众支持。

  但是,目前全社会还未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氛围,群众观点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不敢相信群众,不会发动群众,不能依靠群众,致使群众围观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对于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贪腐现象虽然深恶痛绝,群众的投诉举报往往是在自身利益受损时的被动行为,多数群众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时,有的投诉举报往往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这些情况,难免降低了群众参与预防犯罪、反对腐败的积极性。

  群众参与、广泛监督,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必须让更多群众有权利、有信心、有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反腐斗争,对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