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检出禁用成分 可引起皮肤溃疡

26.02.2016  14:42

记者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近日对1批韩国进口“伊雅索”肤用化妆品进行了销毁,该批化妆品共105件,货值370美元,不合格原因为施检时发现产品标签中含有禁用成分“天冬氨酸硒”,这是山东口岸首次在进口化妆品中检出禁用成分。

据查,该化妆品的中文标签、外文翻译件和成分表中均表明产品中添加了“天冬氨酸硒”成分,而根据《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1987)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除用于头发制品的二硫化硒之外,硒和硒的化合物属于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硒及其化合物均有毒性,直接与皮肤接触时对皮肤黏膜有局部刺激作用,可使毛细血管扩张,渗透性增加,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出现红斑、水疮或溃疡。因此国家对该成分有严格限制。

为确保进口化妆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进口商:应强化对进口化妆品的自检自控,深入了解我国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化妆品的成分与质量安全,确保进口化妆品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选择正常渠道进口经检验合格的放心产品。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