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大力度推广运用PPP模式
一、建立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省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政策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完善协同管理机制,统筹做好省级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县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控。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积极运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探索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体系。税务、审计、质监、价格、监察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市、县政府统筹负责本级政府PPP项目的决策管理和推进实施。
二、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联评联审机制。项目合同签署后,可并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不得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外增设其他审批环节,对实施方案中已明确的内容不再作实质性审查,要制定简化PPP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流程。
三、完善财政扶持措施。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对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项目融资适当给予贴息,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适当奖励。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
四、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PPP模式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等融资支持。灵活运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鼓励社保资金、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鼓励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发适合PPP项目的金融产品。
五、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保障PPP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以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