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辆车占应急车道被举报 河南高速交警欢迎随手拍
4月7日下午,宁陵高速与兰南高速交叉口东,多辆车占用应急车道。高速交警供图
核心提示|今年清明节假期,河南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达到643.7万辆,同比增长5.27%。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联合群众共同监督发现,清明假期,我省高速约2000辆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被举报。对于这些被举报的车辆,高速交警核实后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6分。
据了解,河南高速交警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9类交通违法行为,邀请群众监督随手拍,这一举措将常态化运行。
【警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有“四宗罪”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昨天曝光了清明节期间违法占应急车道的80辆车。(违法车辆名单,请扫二维码详见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记者梳理发现,违法占道的情况主要有两种,因前方有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而占道的,约占七成;因接打电话、犯困、内急等原因而占道的,约占三成。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违法占用高速应急车道有四大危害:增加交通拥堵程度;延误紧急救援,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极易造成事故;产生负面示范效应。
【案例】违法“霸道”行驶耽误事故救援
据介绍,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被称为“生命通道”,无紧急情况不得占用,除非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等紧急情况后无法正常行驶。
2017年8月2日11时许,南林高速128公里处发生一起大货车撞中央隔离墩的事故。事发后,安阳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有许多小型汽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将应急车道堵死,导致救援车辆未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耽误了救援时间,最终造成道路更加拥堵。
当时,民警使用相机及警用执法记录仪对所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车辆进行拍照、录像取证。经比对、梳理,共有50辆车在非紧急情况下违法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和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50辆车被处以罚款200元和记6分的处罚。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河南高速交警依法录入交通违法系统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有3500余起。
【提醒】高速应急车道如何正确借用?
近期正值春暖花开,不少群众选择高速出行游玩,我省高速车流量将增大。那么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应该怎么做?高速交警做出总结。
●在需要借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时,一定要确保车辆完全停在应急车道以内,并且尽可能地靠近高速护栏、远离行车道。
●要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在夜晚或者能见度低的天气时,三角警示牌的距离要适当加长。
●停车后车内乘客禁止继续待在车内,应下车并转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
●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延伸】我省高速9种违法行为群众可随手拍
大河报记者梳理发现,群众高速出行随手拍违法行为,我省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不局限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2016年2月18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对省内高速公路上9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督举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高速公路的有序畅通,目前已经常态化。
九类违法行为
1.大车占道
2.遇交通拥堵时,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
3.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的4.客车超员5.酒驾
6.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8.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的
9.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案件
据介绍,针对9种违法行为,群众分情况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举报。
群众举报大车占道等前3类交通违法时,可采取拍照、摄录等方式固定违法行为证据,24小时内发送到高速交警总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时要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图片和举报人联系方式。
举报客车超员等后6类交通违法时,可通过报警电话:0371-68208110(24小时接受举报)、手机短信(发至13633719780)、“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举报,群众举报需提供违法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基本信息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前车辆所在位置或行驶状态。
□记者邵可强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