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博学路办事处及龙子湖公安分局博学路派出所临时过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1.2014  18:51

1 .招标条件

博学路办事处及龙子湖公安分局博学路派出所临时过渡用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博学路办事处及龙子湖公安分局博学路派出所临时过渡用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博学路东区域;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80.96平方米,其中办事处用房2处、派出所用楼1处,均为2层,门卫室1处;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安全考核合格(B证)。

业绩要求:企业要求2011年11月1日以来有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要求2009年11月1日以来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                  费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 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00时至 17:30时 (北京时间)在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10楼1026室)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楼1026室

联  系  人:朱女士、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6756739        1367337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