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不敢对中国开火 赌注越大输得就越惨

24.06.2014  12:48

【热点观察】南海之争:越南若赌必输 双边谈判方有出路

最近一个多月来,越南持续非法干扰中国在西沙群岛近海的钻井平台作业,由此引发的对峙事件被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胡波

最近一个多月来,越南持续非法干扰中国在西沙群岛近海的钻井平台作业,由此引发的对峙事件被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5月7日开始,越南连续地在国际上公布中越西沙对峙事件的照片及录像,宣称受到中国船只的冲撞和水炮攻击。

但事实恰恰相反:5月8日,中国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在记者会上透露,越南从5月3日至7日的5天内,调派35艘各类船只,主动对中国船只进行了171次冲撞,中方要求越方停止干扰并撤走船只。

越南对中方“先挑衅、后中伤”

事件的大致脉络不难厘清。5月3日,中国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间,“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在以北纬15°29′58″、东经111°12′06″点为圆心,1海里为半径范围内进行钻井作业,其他无关船只禁止驶入。

越南显然无视上述航行警告,反而派遣大批船只意图对中国钻井作业实施强力干扰。

据易副司长介绍,有中国公务船在船身附近5米处发现越南派出的潜水蛙人,越南还在水中释放大量渔网和大型障碍物,“这对中国船舶设施和人员构成了安全威胁,也对正常的航行安全构成了威胁”,是赤裸裸的挑衅行为。中国船只不得不采取舰艇冲撞以及发射水炮的做法,对越南舰艇进行反制。中国护卫船只与越南干扰船只随即在中建岛以南17海里附近形成激烈对峙。

随后,双方力量不断加码,越来越多的各式船只陆续赶去增援。5月5日,中国海事局更新了航行警告,宣布将禁航半径扩大为3海里。

据越通社5月7日报道,中方在中建岛周边海域已经集结了80艘舰船,规模之大近年来绝无仅有。而据中国外交部消息,截至6月13日中午12点,越方在现场仍然有51条船,越方对中方作业区的冲撞次数累计达到1547次。双方对峙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目前看来,双方船只还在钻井平台外围进行着对峙,越南接近钻井平台的企图遭到挫败,中国钻井平台正在按计划进行钻探作业。越南在暂时无法通过现场对抗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开始大打舆论战与外交战,攻击中国是“侵略者”,在国际上渲染中国不遵守国际法、“以大欺小”的形象,并企图寻求国际双边及多边支持。

越南的说辞自相矛盾、投机色彩浓厚

为了指责中国,从法理上捍卫其“主权权益”,越南几乎穷尽了所有的国际法原则,这些原则的引用自相矛盾,骑墙投机色彩非常浓厚。

5月4日,越南外交部发表声明,谴责在中国西沙中建岛以南进行钻井作业“侵犯了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指出:“中国海事局航行通告所涉及的‘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展开作业的坐标位置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距离越南海岸线约120海里。越南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及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越南的理由,一是 “陆地决定海洋”的原则,即根据离大陆远近确定海域权益归属,越南认为该海域离越南东海岸比离中国海南岛近,所以钻井平台是在越南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作业;二是岛屿的法理效力,越南认为岛是自己的,所以离该岛17海里的海域应属于其专属经济区。这两原则具体到南海划界时是相冲突的。不过越南的算盘是,如果西沙的相关岛屿具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法理效力,那么越南就不能再援引“陆地决定海洋”原则,而需要根据岛屿主权确定海域归属;若这些岛屿本身不具备海洋划界的法理效力,那么越南就可依据“陆地决定海洋”的原则拥有对该海域的经济管辖权。

与越南相比,中国的立场是负责任且一贯的。中国认为西沙作为远离大陆的洋中群岛,是具有领海主权及专属经济区权益的,早在1996年,中国政府就公布了整个西沙的领海基线,中建岛有7个领海基点。此次中国依然是根据西沙群岛的主权主张相关经济权益的。

长期以来,在实际行动方面,越南在整个南海都是相当激进的,试图独占大半个南海的资源,其在南海的油气开采量遥遥领先其他南海沿岸国家,不少油气井都处在争议海域,甚至有些位于中国海域,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最大破坏者。越南还宣称对整个西沙拥有主权,一直积极伺机在西沙及其周边海域进行渔业及油气开采渗透,并已在西沙附近海域打下了多口油气井。越南作为南海资源开发的既得利益者,当然不希望中国这样的巨人一脚踏进来。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但中国在该海域的油气开发方面远远落后于越南,在力量大幅增强及开发能力取得重大提升的情况下,经略南海、有效开发南海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成为必然选择。此次钻井作业并非在南海各方认为的争议海域,越南却试图进行武装干扰,中国方面的愤怒程度可想而知。

最佳办法还是得回到谈判桌

和共同开发的轨道上来

关于中越南海争端未来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

一是此次对峙将会长期化。

中国南海油气开采可谓几十年磨一剑,此次既然出击,就不可能轻易罢手,意志与决心不容置疑;越南曾号称东南亚一霸,具备一定的海上实力,面对中国虽然力有未逮,但重大利益刺激之下定会竭力支撑。越南在国际上打悲情牌可能会赢得一定的舆论和外交支持,给中国增加一定的国际压力,但指望美国、东盟、国际海洋法法庭等国家或国际组织充当裁判,主持“公道”,却是非常不现实。

首先,南海划界非常复杂,它估计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海洋划界实践问题上面临的最大挑战,国际法学界对南海岛屿法理效力、南海划界原则等分歧非常之大。况且,越南违反规则在先,到国际上起诉中国不太可能成功,还可能对己不利。

其次,该问题涉及到主权,非常敏感,大部分国家都会保持中立和一般意义上的关切,东盟内部在该问题上都难以形成共识,更何况整个国际社会。至于美国,出于牵制中国崛起的考虑,指责中国“挑衅”在情理之中,但不太可能因此事过于开罪中国。中越双方都有继续斗争的本钱和强大的意志,又没有第三方力量的有效介入或调停,因此对峙很可能会长期持续,至少也会延续到8月15日中国禁航时间的结束。

二是双方会维持理性的摩擦与“碰撞”。

中越关系曾经是“同志加兄弟”,虽然该称谓现已多有褪色,但中越两国党政军间都保持着诸多畅通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机制,这为两国在双边框架内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提供了必要条件。中越边界冲突结束后,两国总体关系改善迅速、发展势头良好,虽然在南海问题上尖锐对立,但双方都认为,不能因南海的局部问题影响了中越关系全局,不想因此而进行大规模对抗甚至爆发冲突。

正如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指出的那样,中越双方在一些争议问题上,存有不同看法,但这并不是两国关系的全部问题,“只是局部问题,它是可控的”。事实上,在双方为了大局的克制之下,中越近些年来在南海的摩擦都迅速得到了较好控制或解决。

具体到此次钻井与反钻井的较量中,对于中国而言,在掌握场上优势的情况下,只要越南不对中方人员和资产造成实质性危害,中国很可能会在现场保持一定克制,继续以碰撞和水炮等“软杀伤”方式阻挡越南的挑衅。对于越南而言,经过前期的较量,形势已非常明显,中越实力相距甚远,赌注玩得越大,自己将输得越惨,以越南丰富的斗争经验,不太可能选择主动开火。

三是双边谈判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道。

世界各大海洋争端解决的实践都表明,若没有争端各方的双边谅解和谈判,国际司法和第三方力量不可能发挥实质性作用,尤其是涉及到大国的时候更是如此。

争端的多边化、国际化往往会导致问题复杂化,中方一直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谈判解决分歧,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确实是南海争端的唯一出路。然而,相关国家一直置若罔闻,将中国的倡议拒之门外。

随着中国在南海中南部油气开采取得实质性突破,包括越南在内的南海争端方终将认识到双边谈判的必要性和共同开发的价值。如果一味回避与中国双边谈判,中方将可能凭借自身强大的开发运营能力和军事实力达成更多的既成事实。此次对峙事件,越南在现场渐趋下风,在用尽舆论及外交手段之后,最终还得与中国通过双边途径协商解决。既然中国开发势头难以阻挡,越南最明智的办法还是与中国搞好共同开发。在这方面双方其实已有很好基础,2013年10月14日,中越正式成立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强调将加强共同开发,双方的步子和力度要都能大一点,两国间的海洋争端就可能得到缓解。

2012年的黄岩岛事件标志着南海力量格局发生了质变,中国的控局能力大幅增强,任何武力挑战者都可能自取其辱,以往菲律宾、越南等国“抢了再说”,造成既成事实再逼中国退让的老方法已难以为继。此次因“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作业而引发的西沙对峙事件,也将会是个历史转折点,它意味着中国在南海经营的经济手段得到了质的飞跃,中国将改变南海油气开发的格局。

对于南海其他争端方而言,“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带来的压力要远远超过航空母舰,因为中国将成为南海争端各方中唯一拥有自主深海钻探装备与技术的一方。随着南海争端的日益激化,以经济效益为先的区域外石油公司在与越菲等国合作时,面对越来越大的安全风险和不确定性成本将不得不更加谨慎,而中国将依靠自身装备和技术,在国家意志的强力支撑下,很有可能逐渐成为南海资源开发的最大主导者。在这种背景下,与中国对抗是得不偿失的,练“拳头”、找帮手、搞仲裁都不太可能阻挡中国,最佳办法还是得回到谈判桌和共同开发的轨道上来。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