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件 最高非法占地27.23亩

25.06.2015  11:39

  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李景新 邹立新)今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为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结合6·25全国土地日,我市对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一批违法用地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郑市孟庄镇基本农田11.77亩扩建搅拌站,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交至郑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贾某某非法占地案。荥阳市广武镇村民贾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6.49亩(含基本农田5.63亩)进行非农建设,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交至郑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贾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牛某某、张某、牛某、王某某等4人非法占地案。牛某某、张某、牛某、王某某等4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新区双桥办事处集体土地18.36亩合伙建厂房,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将案件移交至郑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牛某某、张某、牛某、王某某等4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曹某某非法占地案。曹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原区须水街道集体土地6.96亩进行非农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中原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曹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应依法拆除的建筑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已缴纳。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依法强制拆除曹某某非法建筑物。

  河南天天金程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河南天天金程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管城区南曹乡集体土地27.23亩建物流仓储。管城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河南天天金程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应依法拆除的建筑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管城区南曹乡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河南天天金程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建筑物并复耕。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耕地保护工作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奖惩并举,实施严格问责,构建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积聚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正能量,齐心协力捍卫耕地红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