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赴永城鹿邑调研民族宗教工作
2月28日至3月1日,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先后赴永城市、鹿邑县调研民族宗教工作。
贾瑞琴深入当地的少数民族聚居村、民族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实地调研,听取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永城、鹿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贾瑞琴指出,永城、鹿邑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贾瑞琴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始终把握的工作主线,要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确保中央、省委民族宗教政策落地生根。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民族工作政策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出台好一个政策文件,开好宗教工作会议。 二是做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好“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注重培育亮点、宣传典型、营造氛围。持续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宗教界开展以“发挥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平安民族乡村、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三是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村扶贫攻坚力度,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和各族群众同步脱贫致富。要传承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培育优势项目,积极参加2018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四是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加强教育引导,严禁宗教教职人员在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中讲授宗教课程、开设讲座,严禁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要扎实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清真不清”、“清真泛化”,维护好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宗教场所人员、财务、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配备助理员、协理员,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在乡一级有人管事,在村一级有人干事。 六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排查处置民族宗教领域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民族宗教领域的干扰。
贾瑞琴主任听取永城市委书记孟庆勇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贾瑞琴局长调研鹿邑县道教活动场所-太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