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不可能造出安全的食品
原标题:“贱民”不可能造出安全的食品
唐代法律规定,在市场上故意出售腐坏的干肉或者鲜肉,罪同投毒,如果导致人死亡,卖肉者要处以绞刑。
中产阶级所追求的优雅生活,包括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很难由生存在那种肮脏和绝望的贫困中的工人来提供。
“贱民”不可能造出安全的食品
文|彭小瑜
上海福喜食品公司为麦当劳和肯德基提供过期的肉类加工品,此事最近被披露后,食品安全这一日常生活中的难题再度引发人们的议论和忧虑。我们在无数次关注和发声之后,还能否提出新的、真正有助于破解这个难题的看法?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里面把高利贷者夏洛克描写得无情冷酷、唯利是图。故事反映出当时欧洲社会对犹太人的抹黑和迫害,还折射出我们通常忽略的、西方市场经济勃然兴起当中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商人贪婪的批评。夏洛克和他的宿敌安东尼奥的矛盾是,后者在当地提倡无利息的借贷,妨碍了前者的生意。在真实生活中,夏洛克一般是有德行的,他热衷于牟利,但是也有道德自律,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中产阶级文化始终应有这种两面性,以维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但是效益和德行二者失衡的情况的确会发生。
食品作为市场上的大宗商品很难脱离工商业者贪婪的玷污,并且可能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命,所以自古以来就是法律关注的对象。中世纪欧洲城市对各种食品有严格的质量和价格管制,把葡萄酒、面包、肉类和油脂的产销都组织在行会里面,力图对恶性竞争和贪婪进行抑制。行会对以次充好严厉打击,提倡职业精神,强制规定从业者要有长期的学徒期,对质量的看重近乎于一种宗教崇拜。当局禁止人们在街上随意出售食物,严格限制从事食品产销的业主的人数,要求业主在作坊前台或者市场上销售,以便于监管。市场上常年摆放着颈手枷,出卖劣质食品的人会被铐起来示众,惯犯会被驱逐出境。
《唐律疏议》比较系统地反映出中国古代食品法的特点,其中一部分涉及给皇室和官员准备的餐饮,另一部分涉及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准备御膳的厨子如果拣择米菜不干净,咸淡不适宜,杖一百;如果在食物中混入污秽之物,判服苦役两年。如果厨子违背了御膳的传统禁忌,譬如把苋菜混入鳖肉等等,则会被处以绞刑。同样的过失,如果是在给官员准备食物时发生,处罚会减半,譬如食物不干净的处罚是杖五十。肉食是古代最不易保鲜的食品。唐代法律规定,在市场上故意出售腐坏的干肉或者鲜肉,罪同投毒,如果导致人死亡,卖肉者要处以绞刑。因此,一旦发现肉食已经变质,制售者必须立即焚烧销毁,否则即便无人受害也要受罚,杖九十:“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如果腐肉没有被迅速销毁,那么一旦有盗窃这些肉的小偷食用后死亡,法庭将按照过失杀人罪处罚涉案的肉贩。
也就是说,即便在不安全食品还没有被故意出售致人受害的时候,制售者依照唐代法律也可能要被重罚。这一思路难道不是我们当下可以借鉴的吗?
更加关键的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在谈论食品安全的时候,都未采用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面采用的社会分析方法。18-19世纪工业革命之后,中产阶级,无论是工商业者、知识阶层还是其他专业人士,成为西方历史上讲究优雅生活的第一个庞大群体,数量远远超出封建时代少量有教养的教俗贵族。他们对个人爱情和细腻的审美品位都有前所未有的投入。即便是在商业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三姐妹的情感小说都强调爱、亲情和美德能够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包括经济的拮据。恩格斯却把眼光投向中产阶级的安逸生活之外。他尖锐地指出,这一时期的劳工阶层不仅居住在脏乱和被污染的狭小空间,而且“给他们吃的食物是劣质的、掺假的和难消化的”。他们在道德上也因为贫困而变得麻木和绝望,酗酒、嫖娼、虐待孩子、家庭破碎是最流行的几种毛病,而且“所谓义务教育也只是在名义上存在”。
中产阶级所追求的优雅生活,包括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很难由生存在那种肮脏和绝望的贫困中的工人来提供。有意思的是,恰恰是一家出色的食品制造公司,即生产牛奶巧克力和怡口莲的吉百利,凭借老板理查德和乔治私人的努力,在英国成功进行了社会福利政策的实验。这两兄弟在1879年把糖果厂由伯明翰搬迁到乡间的伯恩维尔,为工人们建立了夜校和保险制度,还在那里为他们建造了313套花园住宅,使之成为现代英国花园城镇的先驱。
现代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往往是一个成熟中产阶级出现的标志。他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不应该简单建立在对伪劣产品的防范和惧怕上,而是应该建立在对整个社会的关爱之上。当我们遭遇著名外企餐饮品牌质量堕落的时候,震惊和失望之余,我们常常忘记询问的是,在这些企业里面的工人待遇和状况如何?频繁发生的质量事故与工人的情绪和心态有某些关联吗?他们的工资足够他们过体面生活吗?
亲身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工人绝非二等公民。他们应该是快乐、健康和有教养的,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应该有机会上升为中产阶级。只有到那个时候,人们追求的优雅和安全生活才是可靠的、可以伸手触摸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