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厅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

11.06.2014  20:4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省环保厅近日制订了《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2014年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方案》要求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50个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未开工的39个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开工,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35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积极支持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共建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发电机组,力争全年建成10个以上。同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机制,强化服务指导,健全完善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直通车”制度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加快项目审批。

方案》规定了几项重点任务,一是要完成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审查,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的指导约束作用,针对规划调整的产业集聚区,加强跟踪调度和协调指导,在入区项目准入中,严格环境准入,防止低水平、“双高”项目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向产业集聚区布局。对未按期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产业集聚区,暂缓受理入区的重污染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二是要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督促已获得“三河三湖”环保补助资金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底前投产验收;对未开工建设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提前介入,加强指导,避免项目走弯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挂钩机制,以项目审批倒逼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产业集聚区,各级环保部门暂缓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

方案》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严格环境准入,在日常管理中,进一步严格产业集聚区项目环境准入把关,防止重污染、高耗能、低水平重复、产能过剩项目盲目建设。同时,严格执法监管,以包含冶炼、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行业的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记者 王建芳)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