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非本地户籍限购1套住房

02.04.2016  14:46

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4月1日晚间,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该市房地产调控意见,共涉及9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这一名为《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称,在去库存等政策的影响下,3月份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市直相关部门学习研究上海、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相关《意见》。

意见》就重点完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提出9项具体措施。其中第4条规定,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意见》中还提到,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要求,主动加强与北京有关方面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

除住房限购外,廊坊市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意见还提到,将组织开展环京县(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预售、违规销售、虚假广告宣传、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办公室正式转发了市房管局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九项调控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场监测机制。

三是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控。

四是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是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

六是开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专项行动。

七是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棚改力度,增加住房供给。

八是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从事首付贷、过桥贷、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九是加强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主动向社会解读环北京地区住房发展规划和稳控房价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跟风”消费。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