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贫困地区人群创业可获信用贷款 探索新机制
记者 刘学增 实习生 李懿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我省《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正式下发,提出了下阶段扶贫机制创新方向,并要求重点推进10项贫困地区突出的民生工程。
机制创新|“贫困”帽不好戴了摘帽也将有规可循
过去,“贫困”名声不好听,但是有些地方却千方百计想戴,戴上了还不想摘。因为一旦和贫困挂上钩,各类扶贫资金等“实惠”纷至沓来。今年年初,全省扶贫工作会议提出,贫困县考核机制从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有人说,“贫困”帽子不好戴了。
现在“摘帽”有规可循更近了一步。《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贫困县、贫困村适时退出机制和激励机制,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已经在加紧研究制定。
金融服务|贫困地区人群申请贷款将更容易
扶贫关键在扶产,只有让贫困人群掌握一门技能或职业才能彻底脱贫。但是在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因为没有启动资金,许多人即使有好的项目也实施不成。针对这一窘境,《实施意见》提出,下阶段要完善对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中长期优惠贷款向贫困地区倾斜。其中,加快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制度,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加快落实,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政策落实,以后想贷款创业更容易了。
目前,农村地区土地流转正在全国各地进行,成为农民获得金融支持的一个新途径。对于农村贫困地区,《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土地信用托管平台建设,支持法律关系明确地方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这对于贫困地区农民,又是一个利好政策。
此次《实施意见》提出,要更加注重解决贫困地区人民身边的事,并规划2020年,重点推进道路、饮水、电力、教育、医疗、宽带等10项工作,并明确相关目标和负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