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微信串供 岂能逃过“法眼”?

17.02.2016  20:52

福建省三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原主任林春溪得知被组织调查后,私下联系涉案当事人,约定以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点赞”等方式串供,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甚至假借生病住院治疗,干扰组织审查。最终还是没能逃过组织的火眼金睛锒铛入狱。(2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则报道最特别的地方,不是林春溪的行政级别和受贿金额,也不是其先拍板后走程序的胆量。而是林春溪对抗组织调查的方式---“微信串供”。据报道,林春溪被调查后采取了与涉案当事人约定以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点赞”等方式串供,比如相关人员在被约谈后,立即将谈话的主要内容转化成暗语,发在朋友圈中。如此一来,外人虽一头雾水,而林春溪却立即心领神会,研究对策。这无疑加大了案件侦办的难度。

其实,在从严反腐和终身追责背景下,任何贪腐行径曝光只是时间早晚之事。既然组织已动手调查,说明贪腐行径已经暴露,抱着侥幸耍手段,无疑是最愚蠢的“补救”,执迷不悟只会令自己越陷越深。表面上,官员订立的攻守同盟,甚至通过微信“通风报信”干扰组织审查,能够起到相互包庇的作用,但这岂不是自报家门、不打自招?
责任编辑:周玉荣